于是夏菲请全村老少做了见证,给养父母磕了三个头,算是全了他们的养育之恩,此后再无瓜葛。
然后,就孑然一身地离开了。
她在镇上给人家洗了几个月盘子,攒了些路费,然后一路辗转到了她从前在书里看到的繁华大都市——南城。
白天在理发店当学徒,晚上上夜校。后来学了手艺,挣了点钱,开了第一家店。
挣的钱除了报班学文化课、学化妆造型以外,其他的都拿来整容了。
割双眼皮、去痣、整牙,她做的都是类似这样的一些微调项目,然后把名字也由原来的“王盼盼”改成了“夏菲”。
养父母没给她上过户口,也没有什么收养手续,所以她其实是个彻头彻尾的黑户。这在曾经的大山里十分正常。
也是因祸得福,她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户口本,第一页户主那一栏,写着她给自己取的新名字。
那年夏天离开了那个不属于她的家,成了现在这个面目全非,同时也非比寻常的自己,夏菲。
她的目的一开始就十分明确,忘记过去,改头换面,重新开始。
从15岁到如今的31岁,16年间,她当学徒、开店,周末免费在街头给别人化妆做造型,新娘跟妆,后来开了“美丝美刻”,跟剧组,一路摸爬滚打,才有了今天的菲娅。
蔡晓雯道:“她边吃边讲,讲得一点也不凄惨,也不沉重,轻描淡写,就像在讲别人的事。她说她只是想找一个累了时可以依靠的肩膀,如果我不同意,她可以不跟我爸爸结婚。她说结婚对她来说只是一张纸,她有事业有资产,不靠男人。”
穆星知道夏菲的事,她一直觉得,夏菲是当得起小说里那种大女主的。她从小就独立、清醒,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里,始终积极乐观,努力提升自己,一个人也把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她充满了人格魅力,所以蔡辉、潘毓还有自己才会被她深深吸引吧。
蔡晓雯又吃了口蛋糕,继续说:“她对我,完全没有讨好的意思,当然也没有威胁恐吓,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她坦荡得很。
她说我叫她什么都行,最好叫菲菲或者姐姐,这样显得她年轻。还说她以后不会要小孩,不是因为我爸,更不是因为我。她说以前在那家,带了三年弟弟,每天腰酸背痛腿抽筋,困得站着睡着了头在地上磕了个大包。她这辈子都不想再当‘孩奴’,更不想身材走形。
所以如果我不介意,大家就一块处处看,不想当家人,就当朋友当姐妹,反正也不差几岁。如果介意也没事,就辛苦我爸两头跑呗。
还说男人就是那样,总要在女人中间两头受气的……”
穆星完全能想象出来夏菲说这话的样子,她笑着问:“所以你就屈服了?”
蔡晓雯用叉子戳着蛋糕,小声替自己辩解:“什么屈服?我就是觉得她虽然脸皮特别特别厚,但说的还算有道理。穆穆姐姐,你知道我的,我是个特别讲理的人,不结婚就不结婚呗,我又不着急。我倒要看看,她是光嘴上说说,还是真能言行一致。
反正我还小,日子长着呢,总能看清楚的。”
穆星趁她不注意,把一些奶油抹到她脸上,然后迅速跑开,笑道:“小丫头还挺有心机的嘛,那我可得为我闺蜜报仇!等着我课堂上给你穿小鞋!”
蔡晓雯也用手指抠了一块奶油,冲她跑过去,叫嚣道:“课下无师徒,我就不讲什么尊师重道了,穆穆姐姐,看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