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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不过既然安月明这样说,肯定有他的道理。

“放心吧,小安自然会有他的策略,我们既然选择他去代理案件,就应该相信他。”

听到安月明这样说,杨辉脸上一喜。

所谓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这小子总算有点人情世故在。

大家都是互相点过烟的交情,弄得那么难看,总归是不好的。

可还没等他高兴完,安月明话锋一转:“不过......”

“审判长,请您仔细查看一下我方提交的天骋物业江临分公司的银行流水,这五年来,其账单上全部都是进项款,没有一笔支出款。”

“这就奇怪了,按道理说,你请来人工架设广告牌,这部分劳务费肯定是要有的吧,怎么可能连一笔支出款都没有呢?”安月明微笑道。

王丽丽点点头。

安月明说的在理。

架设广告牌肯定是要有人工支出的,但这部分钱却在公账上没有任何体现,确实反常。

随即,她开口询问道:“被告方,你对原告方提出的疑问,有什么说明的吗?”

“这部分劳务费,都是一些小费用,我们直接采用私人账户转账了,有时候日结就给了现金。”杨辉如实道。

“都是你一个人支付的吗?”王丽丽追问道。

“不全都是我一个人支付的,包括我在内,分公司的其他成员,都有转过。”

“那你们这些费用后续是如何进行报销的?”

“总公司一并报账的,所以分公司这些年才没有任何的支出款账目。”

王丽丽提出的问题,杨辉都一一回答了。

这时,一旁沉默的安月明突然开口:“审判长,既然杨辉等人有支出过劳务费,其中的明细肯定也非常繁杂,与本案息息相关。”

“所以,我申请追加包括杨辉在内的,全体天骋物业江临分公司的成员作为本案的被告!”

追加被告,一般是要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出的。

但是在庭审过程中,有待证事实牵扯到其他主体,在一审辩论阶段结束之前,也是可以申请追加被告的。

当然,并不是申请就一定能够追加,要等审理法官进行实质审查之后。

如确有追加被告的必要,安月明的申请才能通过。

他将杨辉等人拉进来的理由很简单。

本案的被告是天骋物业江临分公司和总部,想要调取杨辉等人的银行流水,必须要将他们一同作为本案的被告,否则向法院申请协助调查,是绝对通不过的。

此外,安月明作为遵纪守法,见义勇为的热心市民。

怎么能够容忍有人在自己眼皮底下犯了案还逍遥法外的?

在他的字典里,就没有法外狂徒这个名号!

而且,要将这个案件的影响扩到最大,将背后的腐败透露出来,绝对是最好的手段!

名利双收,这才是他的一贯作风。

见安月明提出申请,张沐海赶忙开口道:“劳务费通过个人转账和现金支付确实比较不好查清,但是本案的案由为不当得利,杨辉等人并没有从广告费和摊位费中获利,我方认为原告提出的追加被告申请理由不充分,应当予以驳回。”

安月明冷静地反驳道:“天骋物业江临分公司的公司账户流水本身就有问题,商业广告合同上的金额和实际流水上的账目明显不一致,既然杨辉等人有通过私账支出过劳务费成本,其又作为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难免会存在财产混同的可能性,我方提出追加被告的申请,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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