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是这么个事,天烛那来了个高手,仗着实力强横,欺负了不少正道和魔门的人,而那时候,王玄奘风头正盛,自然也被人找上门来,当然,最后的结果是对方被锤爆。
那个天烛高手临死前还不甘心的说,王玄奘也就敢在大唐称霸,这要是去到天烛,肯定死无全尸。
王玄奘一听就来气了,于是她当即启程天烛,一人双拳,从长邕城门口一直打到了天烛国的雷殷山,前后经历了十七年之久,一路上更是打死了无数妖魔鬼怪。
“诶?不是,她怎么就吸引到妖魔鬼怪了?”
难不成吃她一口肉还能长生不老?
“哦,那倒不是。”赢长歌耸了耸肩,“大概是因为传言吧,据说她以凡人之躯能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其肉身肯定厉害至极,所以那些个妖魔一个个的都想吃她,当然,没一个真正吃到。”
而等她回到长邕时,手上提着一根粗如麻绳的骨筋,一问才得知,她把那天烛国的镇国神猴给宰了,这条就是那猴子的筋。
“筋?”洛盛眼角抽搐道,“敢情你说的取经…是取筋?”
“那不然呢?”
只可惜,王玄奘虽一生风光无限,但终究也是血肉之躯,在从天烛回来的两个月后,她突发恶疾去世了。
“去世了?”洛盛大为震惊,“就…这么死了?”
太随便了吧?
“确实很随便。”赢长歌也表示无奈,“据说她当时体内多达上千种毒素,也不知道她怎么弄上的。”
而那时候正好女帝武渊继位,且十分赏识她的个性,故而特地在长邕城给王大师建了一座镇国寺,将她火化后的骨玉和那条猴筋存放其中,而那骨玉也在之后被人称为舍利子。
听完这一串故事,洛盛心里久久不能平复…
格老子,怎么这里也有唐长老的传说?虽然是有点差距…
但达奚哈玛和这个普渡慈航有什么关系呢?还是说他想多了?
“要姐姐说,你就是想多了。”赢长歌轻拥洛盛,咬着他的耳朵柔声道,“正如王大师所说,“我不入地狱,谁爱去谁去”,这天下乱就给他乱好了,我们只需要每天喝酒吃肉,过好这快活日子不就行了?”
洛盛苦涩一笑,他不是说想管,主要是这或许是他恢复实力的好机会,毕竟这混水摸大鱼不是。
况且他如果不尽早恢复实力,天知道那女人什么时候下来,到时候别说自己的快活日子,只怕全天下都没有快活日子能过。
……
夜晚,洛盛在床上辗转反侧,久久无法入睡。
达奚哈玛,武若冤案,天烛的普渡慈航,这三者之间到底是有什么关系呢?好不容易想到点头绪,结果又没了…
先捋一捋,首先,青毒老魔行刺,企图栽赃嫁祸永乐王,然后…等等,我先看看前几章哈。
洛盛左思右想,可怎么都找不到关键点…唯一可以确定的联系就是达奚哈玛和那个释宗都是来自天烛…
“啧…到底是哪里不对劲呢?”洛盛恼火的坐了起来,“我想不通啊!”
“想不通就别想了呀。”
“哇呀!”突然响起的声音吓得洛盛一个哆嗦,回头一看,却见赢长歌竟不知何时躺到了自己床上,“赢姐姐!你什么时候到我床上的?!”
“我很早就来了呀。”赢长歌身着轻纱,侧卧着酮体,举手投足间尽显媚态,“结果你想事情太深入,都没发现我。”
“你就不能回你房间睡吗?”洛盛无语的捂着脑袋,“你不还有那么多美男美童…”
“他们都走了。”
哈啊?死完了?
“噗呲,傻弟弟。”赢长歌起身点了一下洛盛的鼻尖,“姐姐是让他们都离开了。”
“为什么?”洛盛颇为不解,“换一批?”
你搁这批发呢?
“因为姐姐觉得有你就够了。”赢长歌向着少年靠近,柔声轻语道,“好弟弟,姐姐为你做到了这个份上,你还不能接受姐姐么?”
堂堂一个魔门帝尊,为了一个人,只有一个爱人,说出去都得被那些魔门笑上两年半。
因为在实力为尊的魔门,配偶越多,就意味着实力越强,而赢长歌这种三千弱水只取一瓢的做法,无疑是一个笑话。
“额…”洛盛面露难色,“赢姐姐,这…”
让我很难办的啊。
看到洛盛的表情,赢长歌心里不免涌起一抹失落,其实只要她想,完全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