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的二老婆这样子的,虽然她比我高很多,让我有种压迫感,需要垫脚尖才能够着,可是我喜欢,我喜欢那种被呵护被保护,并且脸被挤压的感觉。
但是我现在就和普遍的士大夫们的审美观点相违背了,现在的这些文人们就喜欢弱不禁风的,瘦瘦小小的,那小脚得能一握。
那你说这脚丫子能走路吗?
清朝的好几任的皇帝都下过政令,禁止给女的裹脚,但是一群无耻的家伙,竟然说出来“男降女不降。”这种可怕的口号。
男的可以留猪尾巴辫子,当然是女的,就是得裹小脚。
我其实很想让那些有变态想法的家伙们,也裹一下自己的脚,让他们享受一下被裹脚的痛苦。
幸亏我是在海南,广东西部,广西这些经济不太发达的地区,老百姓们连衣服都穿不起,也就没有多余的布去给女孩子家裹脚丫子。
所以,当地的老百姓大多都是天足,没有裹小脚的。
虽然我不感兴趣,但是这位老赵眼睛都快放绿光了,我又看了看跟在我身边好几年的那几个幕僚。
他们也跟着这个老赵聊起了扬州瘦马和大同婆姨的区别,这群老变态。
我想了想,物尽其用吧,虽然我不喜欢,但有人喜欢的。
“老赵,你们几个商量一下,如果那个家伙还来,你们替我去谈,出个合适的价格,如果把这个瘦马谈到20个以上,白银超过五十万两,你们几个就可以每人挑一个。”
“另外,你们注意跟那小子谈的时候,多要点工匠,别光惦记着瘦马。”
“周大人,请您放心,我们几个一定把他们的骨髓都炸出来。”
“不过大人您打算轰这个广州城几天呀?”
“先看情况,什么时候把那个老头炸过来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