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的功夫,他就看清了他们的手臂伤裸露的骨头以及其上因断裂而产生的骨刺。
通过这些伤势,程秋谨慎地分析他即将面临的威胁,他必然是要和这些兔子碰一碰的。
至于为什么这群乌合之众没有抛弃伤者,作鸟兽散,程秋也明白,这绝对是李子眠的主意。
抱团、守望、防御,争取时间等待救援……李子眠相当有领导才能。
程秋将背到身后的火把熄灭了,并不出声,他需要保证,接下来,在他靠近战圈的时候,不至于被人或兔子发现。
不被兔子发现当然可以理解,但不被人发现。
这是因为,在一年的时间里,程秋实在受够了这群比倒霉更愚蠢的“队友”。
内讧、争吵、斗殴,相似但不相同的闹剧几乎每天都在上演,更可怕的是,莫名其妙的还会升级。
因为没有后台,他只能躲得远远的,做为被认定的弱者,他总是第一个遭受欺负,因为他没处找理。
而相反的是,这些在野外生活了一年的兔子,感官敏锐异常,难保不会从人的风吹草动中,知道什么。
而一旦被发觉,程秋设想的偷袭计划就全完了。
命运会惩罚浪费机会的人。
程秋可不想被惩罚,想要取得先手,他有且仅有一次机会。
不然,他还是学着和包围圈中的人一样,老老实实地举着火把等待救援吧,这样活命的概率更大。
这可不是他想要的,也不是他来此的目的,不然遭遇猎犬的时候,他转身跑,活命的概率可是能高达到百分百呢。
心不抖,手很稳,从背篓中取出削好削尖的长枪,挑选好目标,正是李子眠面前的那一只,显然,它也是三只兔子中领头的。
程秋其实也是将兔子领回家后才知道,原来黑袍商客给他的兔子是一公三母。
“……”
想到这里,突然言语无力了呢,好像似乎,兔子的繁殖速度更快了。
梨花村真的还能好吗?
但无论如何,擒贼先擒王!
“嗖——”
右手从背篓里抽出一只长枪,陡然对着领头的兔子的脑门掷出。
程秋不会寄希望于一枪击毙的,他的力量不够,木枪也只是临时制作的简陋产物,即便击中也无法产生致命伤,好在他的准头勉强可以称道。
所以他需要的,反而是此次枪击的副产物。
兔子需要因为突如其来的袭击,产生危机感,本能地按照他事先计划的路线进行移动。
下一秒,眼见预判达成,没有犹豫,程秋掷枪直扎兔子的后路……
可,程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他看到了什么。
兔子竟然将木枪踢开了,它踢开了!!!
要不要这么离谱!!!
程秋此时居高临下,朝向坡谷中的人群,他拥有高度优势,就算木枪被投掷出去后,速度和力量会发生衰减,但也想不通何至于能被如此轻巧地踢飞开来!
可,或许那抹白光,在兔子莹白的被毛和火把的火光中并不明亮,但程秋紧缩着墨色的瞳孔,确信那的确存在过。
就是兔子即将被木枪击中的一瞬间,掩于火光之中,他亲眼看见兔子的后脚微微发出白色的亮光。
可恶!
计划没有得到兔子的完美配合,但还是成功了一半,按捺住心中的震惊后,此时斜地里窜出来的就不是吊睛白额虎了,而是利用地形优势,陡然加速冲刺的程秋。
近到只剩下五个身位的时候,抽刀抬手,暗色的匕首,在空中一闪而逝,虽是做为暗器,但被程秋投掷而出,却是用来正面进攻,匕身无比契合空气动力学,让它获得了比木枪更快的速度。
而程秋手执刚熄灭的火把,炭烤的把心上还残留炽热的余温,一环接一环,极具威胁地用力前挥,封堵住兔子的上窜的空间。
结果比程秋想象的要简单,他以为兔子可能还需要再挣扎一下,或许会故技重施将他手上的木棍或者投掷的匕首踢开,但没想到竟然用不到他预先设想的第四招,兔子就因为正中匕首领了盒饭。
有些夸张了,兔子并没有死,但也不知怎么的,没有躲过攻击,慢动作中,匕首插过兔子的身体,因为惯性将翻着肚皮的兔子插到地上。
又因为重伤失力,兔子被迫只能躺在地上抽动,喉咙里发出一些轻微尖刺的声音,但眼见着是活不成了。
程秋没有选择顺手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