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和不知道,她自己身为小姐,想出去都不容易,阿玥能有什么办法?
但她还是符合百里奚和人设地回答:“可是在家里待得闷了?你若想出去,我改日禀明了母亲带你出去玩。偷偷跑出去太危险了。”
阿玥摇摇头:“那哪里还有趣儿啊。跟着一群人,什么都干不了。你就相信我一次吧,我一定带你去玩尽兴。”
奚和犹豫,她便睁着圆溜溜的眼睛诱惑她:“其实甩开下人出去,有许多新奇的事情可以做的,你不想试试吗?”
奚和犹豫,不是因为阿玥是任务目标,而担心跟她出去会遇到什么危险,而是她不知道,以百里奚和的性格,到底会不会答应这件事。
如果是她,她还是很想去的。但在她的前世记忆里,前世的百里奚和似乎没有过这段经历,也许是因为她现在和阿玥的关系更加亲密了,所以她才会开口邀约。
但奚和怕自己与前世的百里奚和不同的事情做得太多,阿玥的人生走向会改变。到时,不光是难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阿玥如果不再做出那些事来,她也更不好下手了。
所以,虽然她十分心动,考虑再三,还是拒绝了:“阿玥,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待过几日我身体好了,就求母亲放我去城外鹤泉庵上香。到时候,我一定带着你,好不好?”
阿玥勉强答应了,接下来几天,奚和继续带着她一起在府里闭门“养病”。
没等到一起出门,奚和脸上的吹花癣不得不开始好起来的时候,先等来了她母亲要她出去赴宴。
百里奚和本就是京城出名的才女,春日里贵族之间宴会繁多,她却久不出去走动,外面已经有流言纷纷了。
奚和前去赴宴,斟酌一番,还是带上了阿玥。因为实在不放心她自己待在府里,既怕她惹出事,又怕别人找她麻烦,索性还是带在身边最放心不过。
这场宴会是隆虑公主府上的探春宴,她本人在皇室不十分得宠,夫家也职位不显,多年来一直专心后宅女眷交游之事,常常把自家宴会办得雅趣十足,多年来倒也是在京城小有名气。
若是太有权柄的公主办的宴会,士族小姐们反而要避嫌一二,多考虑考虑自家的态度和站位。
隆虑公主和她那夫婿都只是富贵闲人,奚和许久未出门,去她那里走动走动,既不显得攀附,也不张扬,更避免了别人揣度背后是否代表其他意图。
加之她本身就有个才女的名头,去这宴倒也算相得益彰。
一路上,阿玥在马车里,半点不老实,时不时想伸手拉开帘子看看洛京风光,但想起阿珮千叮咛万嘱咐,说在外面举止不体面,会影响奚和名誉,到底又忍住了。
奚和看得好笑,干脆拉过她来和她闲聊。天知道,要不是为了维持人设,她也想亲眼看看。
不过还好,她就算坐得端正,精神力也能一饱“眼”福。
“好啦,你安静些吧,想知道什么,我讲给你听,好不好?”
阿玥于是得寸进尺,好奇地窝在他怀里,像一只眼睛溜圆的小猫儿,双手搂着她的脖子:“我听说,那种宴会啊,雅集啊,都要现场作诗的,女郎可也会么?”
奚和笑了起来。她自然是不会,不过好在,百里奚和前世没少写诗,也没少参加宴会,她现在甚至能从记忆里翻出这场宴将要出的题目是什么。
所以她也不心虚地点了点头。总归做的是百里奚和自己的复仇任务,她自己的诗为她扬名,没什么不对。她这个任务者要是毁了她苦苦经营出来的才女名头,才真是大不妙了。
阿玥惊叹:“真的啊,你也太厉害了吧,奚和。”
奚和有些心虚地笑:“哪有?”
她来了之后,一向不约束她,她像一个现代人的好闺蜜一样蹭了蹭她:“你就是谦虚。”
奚和扶着她的腰,感受十分新奇。
从前年幼时,她因为自己的病,从没有朋友,上个世界,与元清书就算是互相欣赏,但她是个性子冷淡的人,算起来, 阿玥竟然是她第一个如此亲昵的“好友”。
越是如此,她越为接下来的事情心慌。
“在马车里这样也就算了,到了宴会上,可不许再这样,没骨头似得。怎么总爱往我身上靠?”
阿玥神神秘秘地笑了笑:“哎呀,你不懂,我有一个……”
她皱起眉,曲起手指咬着自己的指节想了想:“很崇拜的人吧,她就很会作诗。更更巧的是,她也姓百里!”
奚和便笑着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