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喝了对身体有好处,从今天开始你每天都要喝!”
……
风敲开了陆今安的窗户,吹进几片花瓣。
本就心不在焉的他更魂不守舍,索性直接合了书卷,对着窗外发起呆来。
宁县一别已有半月,不知她的伤恢复的如何?
是伤的很重?
为何还不返京?
要不是赶着回京复命,自己真应该陪她一起回来。
宁县的事情错综复杂,看起来是浮出水面的人口失踪,实则深不见底。
就目前自己掌握的信息来看,教人做什么膏的那本书,似乎是所有事件唯一的联系。
本朝初立国时,为维护学术正统,曾集中烧毁了绝大多数有碍教化百姓的禁书。
如今看来仍有部分流传下来,甚至有不断壮大的趋势。
实际上,陆今安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书能让人失智,就连走进烈焰里活生生的烧死自己都一声不吭。
献祭自己的财产,献祭自己的生命,连灵魂都被浸染。
正该暖和的午后时分,看那些卷宗却看的人背后发凉。
“贞观七年,清水县布坊失火,布坊老少十余口拒绝出逃,于大火中殒命。”
“同年冬,高县,一家五口饿死在家中,死前无一人去吃摆在桌上的粟饼。”
“贞观八年,栾县……”
“贞观九年,平乐县……”
“贞观九年,雍县……”
“贞观十年……”
更有甚者,自认为刀枪不入,光着膀子刺自己,最后失血而亡。
案卷越看越多,最后在地图上标出的地名也越来越多。
如此,陆今安更加直观的感受到禁书势力,遍布整个大唐。
几乎每三个县,便有一个发生过常理难以解释的事情。
不出意外的,常理难以解释,案卷记载无一不在最后附上“癔症”二字。
从自杀,到杀人。
宁县案算的上是禁书案的转折。
盯了三年的陆今安心里隐隐泛起些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