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四年,洛阳。
“来人!弄一口大锅,把那豚妖扒了衣服扔锅里煮!再抓几只鹿来,一逮下咯!”
“今个儿,饿要好好犒劳兄弟们,咱一逮来尝尝这福禄宴是个撒滋味儿!!”
一名身着蓝色箭衣,头戴尖顶红樱毡帽的魁梧男子站在福王府前,对门外守着的士卒吩咐道。
男人快步走入府内,只见大堂内捆着一个衣着华丽、膀大腰圆的胖子,正拼命挣扎着,嘴上还在不断讨饶。
“爷爷爷,放了我吧,我什么都可以给你,你要什么都有!”
男人一脚踢在那胖子裆部,瞬间染红了一大片。
“去去去,你这种畜牲,死一万次都不够!”
胖子吃痛地在地上打滚,尿液混着血液一同流出,散发出一股子腥臭味。
男人用手捏住鼻子,转身对随行的侍卫吩咐道:“把这豚妖抬出去,待会饿们尝尝福禄宴是个撒子滋味儿。”
大堂内战战兢兢地站着几个太监,见到眼前这一幕,纷纷低沉着头,大气都不敢喘一下。曾经他们口中那个连皇帝见了都要礼让三分的王爷,如今却被人当成畜牲一般对待。
随行的侍卫找来几根粗长的木棍,将所谓的王爷绑好,一齐抬了出去。
福王府外,早已围满了前来看热闹的百姓,他们欢呼雀跃,高声呐喊。曾经那个欺压百姓、无恶不作,甚至是生吃女娃儿的畜牲,终于要被人宰杀了。
所谓天道好轮回,这个喜欢生吃女娃儿,并以此为乐的畜牲,也终于轮到他被分食了。
从远处传来清脆的马蹄声,围观的百姓见状纷纷让开一条道来。
只见一名身披金甲,头戴兜鍪的男人驾马奔袭而来。
男人身形挺拔,剑眉星目,满是疤痕的脸上杀意游走,让人不敢直视。
来到府前,男人勒马停下,从马上一跃而下,径直走到魁梧男人面前,单跪在地上,抱拳道:“闯王,城内遗留的守军全宰杀干净了。”
名为闯王的男人,便是那揭竿而起的农民起义军闯王——李自成。
李自成欣慰一笑,连忙招呼他起身,“良兄,饿就看好你啊!”
“如此狼将,与饿一同拿下那京城那是早晚滴事啊!”
良站起身来,整理好身上的盔甲,抱拳道:“臣这次来是来告别的。”
李自成愣了愣,本以为他不会再去想那荒谬的事,没曾想他居然还惦记着。
“良兄啊,现在大业为成,身为将军,定要以建功立业为先啊!”
“这样,你跟着我直取开封,再一同拿下京城,我赏你千金,封万户侯!”
面对他的挽留,良不以为然,只是自顾自说道:“臣入闯军本就是因为一位故人的约定,而如今洛阳已破,臣也要离开闯军,去履行剩下的约定了。”
见他如此执着,李自成也不好再说什么。九年以来,良曾很多次和他说过,自己这条命要留着,要留给一位故人。
他有时也很纳闷,明明可以名留青史,成就一番伟业,雄踞一方,却偏偏要一心寻死,可见其执拗。
李自成摆了摆手,无奈道:“既然良兄执意要走,那我便不再挽留了。”
“来人,取些银子,再拿一壶好酒来,给良将军送行!”
随着他一声令下,身边随行的侍从拿来一只朱红色酒壶,以及一大袋银子,一并交在良手上。
“谢过闯王,闯王恩情,臣定当不忘!”
良接过银子,脱下身上的甲胄,将酒壶别在腰间,飞身上马,扬长而去。
一人一马的身影逐渐消失在众人的视线,只余下扬起的阵阵尘土。
李自成长叹口气,转过身来,脸上再没了先前落寞的神情。哪怕是失去一位狼将,他身为统帅也不能有多余的悲伤之情,事业还在继续,他还要继续前行。
围观的百姓越来越多,不一会儿就将府外围的水泄不通。远处有几个士卒抬来一口大锅,随行的其余几人还拎着两只宰杀好的小鹿
“来来来,先给饿把这豚妖洗干净身子,别到时候臭的吃不下去!”
架好锅后,众人一拥而上,将那冲洗好的豚妖抬起,径直扔入了锅里。
锅内的温度不断攀升,没过多久便冒出热气腾腾的气泡,升腾起的白色烟雾将围观的众人一同包裹起来,宛如置身于仙境之中。
原本肥嫩的豚妖,在沸水的炖煮下,变得烂烂糊糊的,肉体开始脱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