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眼时间,一言不发,就这么盯着病床。
苏志明惯用的说辞表情又进行不下去了,花了好大一会功夫,才调整好状态。
“老板,是批发商干的。”
“因为你和大埔几个围村签署采购合约的事吗?”
“对,老板你真厉害,一下子就猜到了。”
“腿是他们打的?”
“对。”
“脸也是他们打的?”
“脸是警察打的。”
许天放仔细观察对方脸上的青紫印记,这是鞋底抽的吗?
“我被批发商找来的黑社会殴打时,两名警察正巧经过,我就向他们提出抓凶手,他们置之不理,让我不要找事,我当时气急说了他们几句,就被其中一人踹到了脸上,还把我关在警署内,不让我离开,幸亏我报出老板您的名头。”
“我?”许天放抬手指向自己,“我有什么名头。”
“我说我老板很有钱,身边都是洋人,动了我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说的好!”许天放转身对站在身后的李志飞小律师问道:“警察怎么说?”
“他们说他脸上的伤是自己摔的,警告我不要找事。”
“你怎么说?”
“我说我保留追究的权利,第一时间给志明验伤,但我不建议去找警察的麻烦。”
许天放眉头一挑,没有说话,听李志飞继续解释。
“在我们行业内有一句话叫,你能在法律上赢了对方,却无法在街面上赢了对方,法律只对实力相当,愿意依法做事的人有效。”
“我能不能理解为,你搞不定警察,反而怕招惹对方报复?”
“意思差不多,警察不好惹。”
“我好惹吗?”
李志飞闭嘴不答,直到老板问了第二遍,才扭扭捏捏道:“有时候有钱也不一定有用,他们玩枪,咱们玩笔,不一样的。”
“不对,”许天放抬手轻摇食指,“我玩的是钞票,有钞票就有人,有人就有枪。”
“天放,咱们是体面人,做大生意的,为点小事动枪会很麻烦的。”
“我说的只是比喻,你按我说的做,当我手里第一把枪,我还会有第二把枪,搞定一帮不长眼的警察、黑社会轻而易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