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这件事,他每次来喝酒都会故意多给一些钱,这些钱帮我撑过了好几次月不敷出的时候。”
“在这个十三区里住着很多穷人,比如那些租不起房子,所以只能睡在楼道里的流浪汉,如果不是花爷,包括我在内的不少人,早就在西博城待不下去了,或者被饿死冻死了。我们都很感谢他,也不希望他离开这里,他就是我们的神明,但是他真的想走的话,大家也尊重他的意思,只是……我们舍不得他。”
酒保眷恋地看着花离福的脸,酒滴差不多擦干净了,他把那件脏掉的夹克也擦了擦,然后回到柜台前调了一杯茶推向阿韧:“这是专门用来解酒的茶,麻烦您给他喂下去,然后可以的话拜托扶他出去走走吧,刺猬他们拉了网的地方都可以走,没拉网的地方不要去,有丧尸。他一直待在这里的话还会继续喝的,总是醉得失去知觉对他的身体更不好。”
阿韧犹豫了一下,想到姐姐的事对方还没有告诉自己,还是接过了茶。不过他可没酒保那么好的耐心,他一手掐住花离福的下颌,逼他仰起头,一手拿起茶杯猛地把茶水往他嘴里灌。酒保抬了抬手,似乎是想劝他动作温柔一点,但看到花离福真的喉结滚动着把茶水咽下去了,也就没再说什么。
不过少年没有脑子缺根筋到真的扶着花离福在这个随时可能冒出丧尸的小区里乱窜,他问了他的住址,然后把他送回了家里。
喝了解酒茶的花离福睡了大概半个小时后醒了过来,他揉着发疼的脑袋瞄了一圈四周,对于自己一觉睡醒就切换了一个所在地这件事已经见怪不怪。
阿韧趴在阳台的栏杆上吹着风,他回头看着坐起身的花离福,淡淡说了句:“醒了?”
花离福慢腾腾地站起身,他没回答阿韧,而是打开冰箱拿了两罐冰可乐,“拿着。”他抛给少年一罐,自己也走向阳台。
晚风拂面而来,他金色的长发被吹拂得飘起又荡下,颅内的醉意被惬意的晚风又带走几分。阿韧灌了一口可乐,他不咸不淡地问:“你真的要把十三区给我?”
花离福笑了笑:“骗你干嘛?”
他举起可乐冲阿韧面前的空气碰了碰:“我在这里太久了,想回家去看看。”
他看向面前的夜景,一条胳膊搭在栏杆上,任由风将长发舒展成一面金色的旗帜,“我的爸爸是巨美玛公国的钢琴演奏家,妈妈是伽本帝国的舞蹈演员,我出生在因纽特城。”
阿韧略有些惊讶地张开嘴:“我天,那不是巨美玛公国的首都吗?听说入住资格很不好拿,看来你家庭条件还不错,为什么会来这个破败的地方长居?”
花离福垂下头,金色的眼睫倾覆,像给蓝色的虹膜打了把大太阳伞:“因为我害死了他们,我害死了我的爸爸妈妈,在因纽特的家,由于我不懂得珍惜,彻底碎了……”
他的模样看起来太过悲伤和可怜,像个寻求天使安慰的玻璃雕塑艺术品,阿韧的理智和感情缠在一起互殴了一秒,然后果断地选择了放弃开口问些什么。
花离福摩挲着手背上那枚玫瑰花形状的金戒指,熠熠的粉色调柔光之中,这枚戒指穿梭时空,被戴在一双白皙漂亮的手上。
花离福的意识似乎坠入了时空隧道里,他的双眼失去焦距,眼前的画面变回旧时候的记忆,记忆的隧道之外只余下跟记忆的画面里处处相似又完全不同的,那个金发男孩已经变成熟的声音。
彼时,他还是短发,头发依旧是大大的波浪卷,衣服爱穿白衬衫和西装短裤,一双大大的蓝眼睛,整个人漂亮得像油画里美神的儿子丘比特。
“我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很相爱,作为他们爱情结晶的我自然也被呵护得非常幸福,很多人都羡慕我有一个完美的家庭,有因纽特城内最优秀的爸爸和妈妈。”
金戒指转动着,花离福眼前的画面变得一闪一闪,不知道闪动的是戒指折射的光芒,还是他眼里的泪水。
“我最喜欢妈妈跳舞的时候,爸爸就在旁边,在她的身后用钢琴伴奏。被爸爸的琴声包围的妈妈在阳台前面的落地玻璃窗前翩翩起舞,她像站在阳光为她特别打造的一块小舞台上,身姿轻盈美好,面容纯洁如白花,像童话世界里来的一位精灵仙女。”
花离福低头,目光晦涩地看着自己的金戒指,妈妈最喜欢玫瑰花,这枚戒指是爸爸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妈妈在活着的时候经常戴。
“因为妈妈的缘故,我喜欢上了跳舞,但是创造我们这个世界的人大概觉得美好总要缺上一点才算是最完美。我拿到人生中第一座舞蹈奖杯的时候在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