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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夜画 (六)别的姑娘

前,自己心里,为啥就从来没想过要向她表白——自己喜欢她、今后想娶她呢?!

从民族连回来那天晚上,他辗转反侧了大半夜。

天快亮时,他才彻底想明白:有两个最根本的问题,一直隐隐地拦在自己心中:

一怕,两人成家后,生活不习惯。过日子,不是一天、两天,而是长年累月,甚至一辈子。他不能想象,自己将一辈子不能吃香喷喷的大油、大肉!即便回到重庆探亲,也再也不能吃想想就能令人垂涎欲滴的担担面、回锅肉、鱼香肉丝、红油抄手!想想今后一辈子,再也不能吃这些猪油、猪肉的人间美味,那,活着还有啥子意思?!

他也想过,也许成家后,可以分两口锅做饭,古丽虽然只是个二转子,但,生活习惯早已遵从维族人的习惯了。两口锅,十天半月可以;时间长了,肯定就难以保持了,毕竟麻烦呀,每天上班那么累,还要分锅做两种饭!而且,最根本的一点是,两口锅,两个人的碗筷,在刷洗中难免混淆,难免他的粘过猪肉猪油的锅碗筷,碰上她的锅碗筷!

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途径,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一辈子放弃猪肉猪油的习惯爱好!

二怕,成家后,两人可能没有共同语言,或者两人之间可能话越来越少。因为,自己好歹是个中专生,而古丽一天正规的学都没上过,只是1958年三棵树成立后,古丽一家跨过塔里木河,来到三棵树后,她参加过几个月的扫盲学习班。他怕自己时间长了,和她之间除了娃娃、劳动、鸡鸭猪羊,无话可说。

这两个问题,在他心中反复打筋斗。

为了娶她,放弃猪肉猪油,不怕因文化水平差别而无话可说,这两点,千百回地在他心中回旋:你能不能?能不能?能不能?能不能做到?!

不能、不能、不能、不能!不能!不能!

那不能的声音,在他心中越来越响,越来越快。

终于,他清晰地听到了自己心里的声音,真正的声音。

心,慢慢定下来,他才想明白,正因为她说的不是自己,才心里有点难受,有点不舒服,才扫兴。不是因为自己太喜欢她,太爱她,而她看中的竟然是别人,才难受,才不舒服,才扫兴。而是,自己根本不够喜欢她!不够爱她!

如果,自己真是爱她爱到林茜草那个程度,那么,这两点,哈马斯不是问题!

难受、不舒服、扫兴,只不过是本以为自己自魅力超群盖天,那些丫头片子哪个不拜倒在自己膝盖下?!没想到却是这种结果,太没面子了!

为啥会萌出把她抢回来的念头?!只不过是自己太不甘,觉得有点伤自尊,罢了!

幸亏自己没先开口。正因为自己喜欢她,才不愿别人得到她,可自己又没心思娶她,有什么理由阻挡她去爱别人呢?自己不是太自私?!

自己是喜欢古丽的,可是,还没有喜欢到为了她,可以不顾一切,奋不顾身的程度!

当泥屋的两扇糊着白塑料纸的小窗外,隐隐透出晨曦,隐隐传来几声鸟啼鸡鸣时,他的心,释然了。

有了古丽的教训,他不敢像以前那样太高估自己了。

对于王眉娥,林茜草在连里最好的朋友,形影不离的好友,他不是一点没感觉。凭感觉,他也知道,王眉娥并不讨厌自己。

碰面打招呼时,她的笑容总是那么矜持自然。问她借那些厚厚的中国、外国的大部头小说时,她总是慨然应允,并轻声叮嘱不要外传,不然,要么收不回来了,被谁弄丢了;要么转几圈,回到自己手里时,书可能已经鼻子不是鼻子了。小说借回来,自然是要悄悄看的,然而,主要是想闻闻她留在书页上的芳香。摸摸她读过的书,也是一种快乐啊。

特别是南干大渠那次后,不眠的夜里,他过电影似的,回想过自己和她经历的一切,总觉得她和自己之间有点什么。可是,那点什么,是什么?他又想不清楚了。

人家是上海人,而且,听老病号说,她家是真正的上海人,卢湾区的,比老病号家的ja区还要高级点,而不是林茜草、长脚的家,在上海比较穷的地方闸北区,更不用说白武德、黑非洲家的上海郊区农村了。他不晓得他们上海这个区,那个区的,反正,只知道,她是真正的上海人,正宗的上海人,大城市的人。

去年十月中旬左场长来连队棉田检查工作,棉田午餐时和大家一起边吃边聊,,听她对场长说,她爸爸去世了,以前是银行的职员。银行,乖乖!

人家又是堂堂的高中生、连队凤毛麟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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