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是超强。学校是一个相对单纯的地方,老师和同学的综合素质普遍很高,在高雅的象牙塔里,我可以边学习边休息边思考边成长,这对我的自我拯救计划起到了关键作用。环境不仅对少年很重要,对青年也很重要。事实上,当我从本科毕业以后,我已经成功地从失恋的心态中走了出来,变成了一个更强大的男人。虽然在年龄上来看,仍然是一个青年。
本科的时候,我有一位同学是内蒙古的,我们关系极好。在认识他之前,我已经对蒙古人的历史有很深的了解,当然是从书上,蒙古骑兵的厉害,我在历史书上已经有充分的认识。你想,一个小小的草原民族,居然硬是用铁马弯刀和强弓,武力征服了亚欧两大洲,建立了有史以来世界上最大的帝国,我肯定记忆深刻。而且我们都统称为蒙古人种,自然也算同源共祖。书上归书上,我真正认识的蒙古人,他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到现在为止。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没有穿民族服装,穿着西装。一套纯色西装,个子不高,但非常强壮,把宽大的西装顶得满满当当。手腕和我相比,一个顶两,这是我和他握手时发现的。我说过,我是习武之人,我与人握手时,经常会下意识地用点力,试试对方的手劲。但与他握手的时候,我放弃了。那是一只温暖而强大的手,把我的小手整个包了饺子,显然与我不在一个级别,我没必要自讨没趣。我在书上看到他们有那达摩比赛,就是一种摔跤比赛,于是问他此事。他说他以前得过冠军。我的妈,幸好我没有装逼,如果我握手时显示自己的强劲握力的话,这个脸就丢大了。我的蒙古同学相当豪气,我们刚认识,他就约我晚上喝酒,他请客。事实上我们在校期间,绝大多数都是他请客。原因嘛,一是他为人豪爽,二是他很有钱。我们喝酒的时候,他说他家有上千只绵羊,上百匹马,还有几十头骆驼。我心算了一下,光是羊,他就已经是百万富翁。这是新千年来临之前,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显然,他确实很有钱。当然,我也不是吃不起饭喝不起酒,那时几十元钱就可以让人吃喝到吐。但我每次抢着去付账时,人家早就付过了。他说他爱喝酒,经常喝醉了忘记付账,所以一进店就给钱,习惯了。我见过豪爽的人,没见过比他更豪爽的人。那时我年轻,酒量自然不错,半斤就是漱漱口,一斤以后才有感觉,真要喝醉,至少也得一斤半往上走。这是指窖酒,如果是包谷酒的话,两斤也能干下去。但与我的蒙古朋友比下来,我还差得远。他喝酒真的是只知道饱、不知道醉。老板家泡的药酒,我俩曾经一次性全部喝完。那可是五斤装的白酒。当然,主力是他,我一斤半以后就开始不太梗直。没办法,我实在是喝不下去了,太胀肚子。喝完酒出门晒月亮抽烟,他告诉我,他先给了老板二百元,说好了,酒随便喝!只要不吐在店里!我们确实没有吐在店里,但吐在了外面。你想,两个人,喝了五斤白酒,吃了一只鸡十个卤鸡蛋两碗蛋炒饭两只卤猪脚一大盘卤牛肉,不够吃,又加几个炒菜一盘花生米。简直惨无人道。我的蒙古同学能吃肉,不是吹的。当然,我也不差。这些都是后来小店老板娘说的。
后来,就毕业了。我们也说好了,他要去找我玩,一起去大凉山喝咂酒吃坨坨肉;我也要去内蒙找他耍,他教我骑马摔跤、吃烤全羊和肚包肉。然而成人的世界不自由,我们终究没有再见。毕业联欢会上,他穿上了蒙古服装,我穿上了彝族服装,两个相隔遥远的少数民族青年坐在一起,泪眼相看。我俩一起唱了一首蒙古风格的歌曲,中有长调,他教我的;又一起跳了一段彝族风格的舞蹈,配乐正是《彝族舞蹈》,赢得满堂喝彩。画风一转,我们一起在草原上跳起了有名的蒙古舞,象两只雄鹰一样振翅高飞在高原的天际。当然,这是做梦。我一直想去内蒙古走走看看,是因为他。
多年以后,一些冬泳的弟兄说我很象蒙古人,甚至直接给我取了一个外号:“蒙古人“。原因主要是我在冰天雪地中一跃入水,极为强悍。这让我想起我的蒙古同学。
少年时代悄悄溜走,青年时期已经来临。就男生来讲,首先是变声,嗓音开始变得厚重低沉起来,我正在变成一个青年。但那时我主要是装的,故意压低声音,尽量用胸腔带动说话,显示自己是一个男人。很快我就发现自己不用装,胡须开始发芽,不用剃须刀的话,几天脸上就毛胡胡的,象只猴子。喉结已经出现,母亲也不再叫我“二妹”。母亲生了我哥以后,一心想生一个女孩,所以小时候我都被她叫“二妹”。当然是在家里,在外面我会害羞。当然,就算她有时仍然叫我“二妹”,我也会答应。只要她高兴,叫什么都一样。后来我结婚生子,也是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