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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勇哥

。这条林荫道我走过至少一千趟。我把车停好,下来再走一趟。我上次来母校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放眼四望,真是沧海桑田。操场变成了池塘,平房变成了楼房,曾经象个贫民窟一样的艺术系,现在修建得如宫殿般高大雄伟。我随便转了一圈,以前的宿舍楼没看到,以前的教学楼也没看到,大概的位置上冒出来几幢四十层以上的高楼,有的还未封顶。只有一个亭子似曾相识,我上去看了看,石头光滑,木头苍老,油漆斑驳,不禁感叹:“时间都去哪儿啦?”原来时间是个魔法师,它挥一挥手,我就从一个翩翩少年变成了肚腩突出的大叔。我下意识地收了一下肚子,对自己说了三个字:“我不服!”时间可以带走我的青春,但它带不走我的壮志雄心。夕阳照进了破旧的老亭子,竹影微动,让我联想起湖南的爱晚亭。“老牛自知夕阳晚,不用扬鞭自奋蹄。”今天晚上我要码完五千字再睡觉!

写到这里,大舅走过来和我说话。我汇报了一下写作心得体会。大舅问有无稿费?我说:“据说《明朝那些事儿》的稿酬和版税超过四千万元,我只要达到十分之一,四百万,就满意了。”

勇哥是个苗族,酒量非常好。我俩多次在一起喝酒,我都喝不过他。记得有一次我们吃晚饭喝了白酒,接着又去酒吧喝红酒,然后又去吃宵夜喝啤酒。终于把我给喝醉了,他还是没事。我趁他与别人说话,偷偷溜走,我不想让他送我。没走几步就不行了,躲到暗处开始吐,最后终于回到家,基本失去了意识。第二天我都记不起自己是怎样回家的,完全失忆。象这种情况,我一生也没有几次。说明我对勇哥感情很深,也说明勇哥的酒量是真厉害。另一次我俩喝酒,我也印象深刻。那天我们是在他家吃饭喝酒,人挺多,大家一起喝了几瓶白酒,晚上各人回家,他送出门来。我还在兴头上,无论如何要拉他去我家继续喝,勇哥就和我回到我家。我拿出珍藏的陈年茅台,两人又干了一瓶。那时我们已经不再年轻。那天我也喝失忆了,勇哥怎么走的我都不知道。

勇哥是我母亲的学生,得意门生之一。母亲还在的时候,他每次回来都要专门来看望,有一次还带着老婆。他老婆是广州人,性情温柔,修养很好。夫妻恩爱。我们站在葡萄架下,一边摘水晶葡萄吃一边闲聊,母亲也在,感觉很好。说真的,我母亲对她的学生,真的象对自己的孩子一样,特别是品学皆优的学生。这常常让我心生嫉妒。比如勇哥。母亲还有几个很厉害的学生,后来都是成功人士,走向了全国各地,走得最远的去了美国。但不管走多远,回老家的时候都要来看望母亲。令人感动。还有不少类似我这种学习一般的学生,甚至差生,也深深感受了她“有教无类”的爱。母亲去世后,我过年或清明时上坟,坟前总有纸钱香烛和鲜花,坟头上总挂着“青”。总有人捷足先登。我不知道具体是谁,但肯定是她的学生。母亲已经去世20年了,前段时间我去上坟,仍然已经有人先去了。师恩难忘,确实。当老师当到这个境界,我服了。甚至做人,做到这个境界,我也服了。我想,如果我已经过世二十年,还来给我上坟的,除了儿女,还能有谁?答案是:0。由此可见,就人格魅力而言,我在地上,母亲在天上。

勇哥有一段时间在做家具生意,他把一张藤椅卖给一个大老板,卖价二万八千八百八十八。这张椅子我见过,造型优美,工艺精细,堪称艺术品。但卖了这么高的价钱,我觉得很夸张。就成本而言,我认为最多值两千元。由此可见勇哥的商业能力。此人不仅皮子长得好,里面也绝非草莽,可以说智商、情商都属上流。他有一段时间又卖高尔夫球卡,也是针对高阶人士,大致分年卡和终身卡两种,年卡一般是五万元左右,终身卡至少也要三十万以上。还有一种黑卡就更贵,买了此卡,全球的一流球场随便打。我估计他就是那时开始打高尔夫球的,你要卖的商品,自己肯定要先了解。后来勇哥又做饰品生意,有一种波西米亚饰品,他做得很好,他送过我一串男士金属手链,既充满阳刚之气,又极富浪漫主义色彩,还颇具异国情调。懂我者,勇哥矣。我极喜欢,带了好几年。后来送给了一个识货的小帅哥。总之,这个受过高等教育的自由主义者,在各大城市之间飞来飞去,做着多种多样的生意。有意思。说实话,勇哥的生活方式,也包括他的工作方式,都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我却得不到。命运这东西,就是你想要什么,刚好就没有什么。反之,如果你想要什么就有什么,那就不叫命运,叫皇阿玛。勇哥当然也不是皇阿玛,但他在广州闹市区挣下了自己的房产,至少也值几百万。可以了。

算来我已经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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