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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工作狂渣男(完)

叹口气,怎么他的身份又是渣男啊。

原主于兴文是家中的老二,上面有个大两岁的哥哥,下面还有一对比他小六岁的龙凤胎。

弟弟妹妹出生的时候于兴文已经记事,在此之前他也是父母兄长疼爱的小儿子。

如果不曾得到过,恐怕也不会那么痛苦,于兴文眼睁睁看着家人渐渐将自己忽略,性格变得偏激。

就这样于兴文长成了村里猫嫌狗憎的混子,还养成了酗酒的习惯。

大哥二十岁的时候就娶了大队长的女儿,而他一直到二十三也找不到媳妇。

没想到转眼,他居然娶到了知青刘元英。

于兴文的婚事拖到了二十三,也有于家二老不关心的原因,但于兴文自己找了媳妇,他们反而跳出来不同意。

这事外人不知道内情,就连刘元英也不知道,接收到记忆的封景则不禁暗叹了一句渣男。

刘元英之所以嫁给于兴文,并不是喜欢他,而是于兴文欺骗在先。

就在婚礼前的一个月,刘元英失足落水,被人救起来后,睁开眼看到的就是于兴文,紧接着另一名女知青出现,惊讶地看向两人,好似他们做了什么不检点的事情。

虽然两人没发生什么,但于兴文嚷嚷着要负责,这事毕竟对女方伤害大,还有目击者在,刘元英只能同意结婚。

可其实,救刘元英的压根就不是于兴文,而是当时与她约定见面的于明远,于明远将刘元英从水里救了出来,为了避嫌,确定刘元英没事就离开了。

恰巧此时,于兴文出现,在刘元英醒来后,认下了救命恩人的身份。

这一切并不是神不知鬼不觉,于明远还有一个身份就是于兴文大嫂的娘家弟弟,于父于母在事后知道真相,听从儿媳的建议阻止于兴文娶刘元英。

刘元英下乡那年,才十六岁,如今过了两年也才十八,即便成天干活,她整个人看起来也清清秀秀的,还带着村里姑娘没有的书卷气。

村里有许多人爱慕她,其中就包括于明远以及于兴文。

大字不识的混子于兴文自知配不上刘元英,怎能放弃这个机会,他拼着和父母分家终于如愿和刘元英结婚。

两人婚后却没能幸福地生活下去,性格偏激的于兴文,在得知当初刘元英去河边是为了和于明远约会后,开始怀疑刘元英不检点。

但他不想和刘元英离婚,就一直憋在心里。

本来于兴文就很爱酗酒,在结婚一个月后,借着酒劲,他第一次殴打了刘元英。

两个人结婚后,因为分家搬到于家当年的老房子里,位置偏僻,刘元英的求救声没有传多远,就被于兴文捂住,接下来便是更重的殴打。

于兴文在于家一向被忽略,大哥和父亲是家中的顶梁柱,就连仗着母亲疼爱的弟弟妹妹也看不起他。

在殴打刘元英的过程中,于兴文第一次找到了成就感。

之前他在外也没少打架,本身就是个暴躁易怒的人,但从没打过女人。

看着刘元英在他手下没有一点抵抗能力,前所未有的满足感使于兴文沉迷无比。

第二天刘元英想要离婚,于兴文又是下跪又是认错,保证不会再犯,才让她打消了念头。

很快,刘元英也怀孕了,在她怀孕期间,两个人的婚姻恢复平静。

十月怀胎后,刘元英生下了一个女儿。

已经忍耐了许久的于兴文,借着重男轻女的旗号,再次殴打她,紧接着,一次、两次、三次,一发不可收拾。

刘元英也不是没想过离婚,可于兴文每次清醒过来,无不赌咒发誓,甚至自残来威胁刘元英。

为了两个人的孩子,刘元英只能默默忍耐。

几年后传来恢复高考的消息,刘元英终于看到了离开的希望,开始默默准备,打算带着女儿一起离开

这一切根本瞒不了于兴文,他没有声张,而是直接让刘元英再次怀孕。

怀着身孕又要带女儿,刘元英没有时间充分复习,错失了这次机会。

本来已经认命的她原本想和于兴文好好过日子,但于兴文又一次醉酒后,直接当着刘元英的面打死了两人的女儿,还说出了故意让刘元英怀孕就是为了不让她离开的话。

刘元英彻底绝望了,举起地上的啤酒瓶碎片向于兴文冲了过去。

第二天,于兴文从家里爬出来的时候,才被村人发现,已经怀孕八个月的刘元英和两个人的女儿不知所踪。

几天后,隔壁的村子在河里打捞出于兴文女儿的尸体,却没有发现刘元英的踪迹。

于兴文被刘元英伤了腰部,因为救治不及时,下半身彻底瘫痪。

当他再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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