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孩子扔到野外让狼来养育,它会变成野兽,那么给人来养育,不就是完全看父母的教化吗?
那么朱薇的错就不全是她的错,而是朱庄主的错!”
赶尸人愣了愣:“这……这点我倒是疏忽了。嗯……那你说,如何是好?”
程大壮道:“念在朱庄主为人侠义,庇护一方百姓的份上,就不追究他教子无方的过错了。
而朱薇则是将其赶回拜剑山庄,入土为安!”
赶尸人略一沉吟道:“好,就按你说得做。
不过你小子还真是够胆,居然敢赶尸杀人。”
程大壮一边把长刀绑在背上,一边回应:“诚如阁下所言,斩业非斩人,小子也只是效仿您的做法而已。
还未来得及正式介绍。
小子乃是江北程家村人士,姓程名大壮,父亲是养羊农户,母亲因病走得早,家中贫寒,勉强度日。
不知阁下高姓大名,何方神圣?”
“后生,名字有什么要紧,现在告诉你,很多年后,你也会忘了。”
“不会的,阁下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怎么敢忘?”
赶尸人略显惆怅道:“我叫希生。”
“真是好名字啊。”
程大壮赶忙吹捧。
“是我师尊取的名字,他希望我可以忘却前生,焕然新生。”
“阁下的师尊是?”
“你还不配知道他的来历。”
“是是。”
“不过你可以知道我的来历,你有兴趣吗,我可以告诉你。”
希生背负双手,眼神清澈地看着面前的程大壮。
程大壮道:“小子洗耳恭听。”
希生略一思索,即道:“我出生在江南一个不知名小村庄,我的母亲是一个妓女,我的父亲是一个不知名恩客,这奠定我黑色人生的基调。
我从十岁就开始杀人了。
有耄耋之年的老婆婆,也有总角之年的小孩子,杀得的人会发现,杀人和杀猪其实没有太大区别……”
程大壮的脸色变得古怪了起来,两股战战,几欲先走。
希生见其脸色,旋即笑道:“有些东西我憋在心里也难受,你也不用怕,我若要害你,又何必救你?
难得有缘,你就听我把故事讲完吧。
在我十五岁的时候,已经杀了很多人了,恶名在外。
我和我最亲密的拜把子兄弟,上了一个叫做黑龙山的山寨,当上了二把手,并在三个月内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加上兄弟助力,联合三把手做掉了年迈昏聩的大当家,当上了山大王。
我提拔好兄弟做了二当家,带着土匪们打家劫舍,犹记得曾杀过一个怀胎十月的农妇,我使刀将她腹中的孩子挑出来,只为证明自己的猜想那是一个男婴,见我猜对,土匪们哈哈大笑,我也露出蛮横畅快的笑容。
当时,我并没有觉得这么做有什么不对,就像鬣狗从羚羊腹中剖食胎儿,它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
“这……”程大壮咽了口口水,额头滑下一颗豆大的汗珠。
“是啊,就像野兽一样残忍,许是我运气不好,在我浑浑噩噩地活到了四十岁的时候,我全身是病,未老先衰,如同狮群衰老年迈的狮王,遭到了无情的驱逐。
我的兄弟,也死在了那场恶战之中。
我侥幸活了下来,流落街头。
那天雪下的很大,我遇见了我生命中的贵人:
他说一叶浮萍无法决定自己流向何方,一个人也无法决定自己的思想,而是被周遭环境所决定,如同我看到一颗无花果,脑海中不会浮现苹果,橘子,白菜又或者其他果蔬。
那个紫色圆形的东西名为无花果这一概念,是无数人的共识。
倘若有人在我耳边重复一万遍臭要饭的,那么当我看到一个乞者,心中会不由自主浮现那几个字。
因为这个概念已经深植我的内心。
人的思想本身是由无数概念堆砌而成,舍去错误的概念,保留正确的概念,最终,在不断地实践摸索中,拥有自己的概念。
可惜彼时我的脑海之中已经是一片泥泞沼泽。
沾满污泥的鸟儿无法振翅高飞。
脆弱的美好幻想被残酷坚硬的现实撞得支离破碎。
我明白这一切早有定数。而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接受。
接受命运的安排。”
说到这里,希生面露怅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