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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被“选中”的幸运嘉宾(六)

柯南扶着其中一把椅子,默默想道。

不巧,他扶着的那把椅子是带转轮的,他一扶,椅子就不肯好好站在原地了。

椅子轮转了几下,就把江户川柯南移到了一处书架旁。

江户川柯南不以为意,只是用余光随意一瞥……

·

“初版《福尔摩斯探案集》!!??”

只能说,如今的工藤新一终于有了次“符合”他如今这副身躯的行为。

他捧着那本书惊奇大叫着。

空气中那是什么灰尘味道,那是分明是历史岁月的陈旧感——

·

“咳咳,百哥哥,你卖吗?”

江户川柯南如若至宝地捧着那书,眼神亮晶晶到似乎能发射什么“kirakira”光线。

他算了算自己从小到大攒下的钱,每年压岁钱,零花钱,生活费,还有破案挣的委托费和警视厅的奖金……

有三百万多日元。

其中一多半,都是委托费

毕竟是十五,六岁时才终于真正以「侦探」的名号接委托……

江户川柯南\/工藤新一是从小买东西时就不用“看”价格的那类人。

但和园子那种基本世界上的东西都“无压力”不同。

也和小兰这种平常一贯会节俭,真到了有自己喜欢的东西,看看存的钱,然后直接买走的不同。

花销不节俭,也不留个钱的工藤新一还真存不下来多少。

他想着实在不够,还可以向老爸老妈他们预支零花钱……

百目鬼加多想了想那书的由来。

“唔,那本书是别人送我的……”

所以不可以。

他从不把别人的心意随意处置掉。

·

江户川柯南自然也并非会夺人所“爱”的人。

虽然能看出来,在百目鬼这里,不管是这本书的金钱价值,或是文艺价值,都比不上“它”是别人送的礼物这点。

若这本书并非是他人送给百目鬼加多的礼物,那没准儿还有希望……

放回去之前,江户川柯南还像是“痴汉”一样,在书皮上摸了两把。

拍照拍的手机相册几乎都塞满了,才恋恋不舍地把那本书放回原位。

·

拿到一纸地图,百目鬼加多先拍了下来,发到另外三人的手机上。

还有日本驻法国大使馆的地址。

这是以防万一的做法。

他考虑事情时,总是先考虑最差的后果。

目前看,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迷了路。

·

但若仅仅是这么简单,那是不可能的。

就江户川柯南这“死神”=“霉”神降世……

三人一出书房门,就见一个戴着黑圆帽的大块头。

那人一袭黑风衣,戴着一副墨镜。

风衣胸部鼓鼓囊囊,有棱有角的,像是有什么硬物……

比如枪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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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看了几人一眼,视线在最后面的粉发少年停留的“尤为久”。

服部平次和江户川柯南两人加起来三秒,百目鬼加多一个人差不多六秒钟。

十秒后,黑帽子男人拔腿就跑。

·

用脚趾头想都知道……

绝对有猫腻!!!

要是没有,服部平次就把姓氏倒过来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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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特加也没想到,他就是奉命来拿个东西,结果就被人撞上了。

这种事情不是没有,放在往常一枪打死算完事……

但这次可不一样。

这次的人,他要是伤着了一根毫毛,怕是就永远别想出巴黎了。

……

所以还能怎么……

既然惹不起。

跑呗!

·

要不为啥说“胖子都是潜力股”。

伏特加不就是嘛。

被仨运动少年(一个网球,一个剑道,一个足球)追了三条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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