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志一个人向我走来,像一阵清风。
那张让我看见就忍不住愣神的面容,干净、温润的眼神,不疾不徐的步伐,马上就要从我桌边走过去了。
我赶紧敲敲面前的饭桌,引起他的注意,因为我嘴巴里刚吃进一大口饭菜,没法叫他的名字。
他听到了,稍稍惊讶地低头看我,好像刚才也是在一边走路、一边走神,被我敲击桌面的声音拉回了现实。
同样是面无表情,小哥像大理石雕像,小志像软陶,奶萌奶萌的,又有着少年的清爽。
小志看到我后竟然也很快认出了我。可能是我满口食物不能说话的样子他也觉察到了,冲我笑了一下,招了招手,稍作停留就走了过去。
我的心脏啊,被从未体验过的快乐充满,膨胀到要爆炸!
啊,可爱的小志,怎么能那么可爱呢?!唯有十三四岁时候的娃娃脸可与之匹敌了。
但除了可爱,小志毕竟已经是十九岁的大学生了,那种大男孩的英气也充盈于眉宇间,平添了几分魅力。
我一边大口咀嚼饭菜,一边不停回味刚才小志的举手投足和温柔笑脸。我想,那一刻,即使是最接受不了的生姜在我嘴里都能笑着咽下去。
这次,那张笑脸,是针对我笑的,是只对我一个人笑的,是我独有的。
他对我有印象,且不讨厌。太好了!
此时我已经很满足了。七个食堂,整个中午那么多轮吃饭的人,他单单从我吃饭的桌子旁边路过了。刚好我一个人,他也一个人。
于是才造就了刚才那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销魂”几秒。
但宁嫔对熹贵妃说的台词我很快就能用上了,“福气在后头”。
小志可能会错了意。我刚才敲桌子其实只是想打招呼,没期待别的什么。他可能误以为我在邀请他坐在我对面一起吃。
他那时应该还不知道我的心思,不然一定会像后来拒绝我邀请他一起上晚自习一样,自己找个桌子吃去。
然而,我正在那儿美着呢,不知道脸上该是多么痴傻的表情,小志端着餐盘回来了。
他先把餐盘放下,然后侧身坐进我对面的椅子。
这种好事儿我怎么想得到啊?
眼前出现一个餐盘,我自然抬头看会是谁。呆呆看完他从站立到坐下的全过程,看到那张脸距离我不足半米,面对面微笑。
“手拿菜刀砍电线,一路火花带闪电”,这句本来形容社会大哥霸气侧漏的流行语,用来形容我当时的心情也诡异地很贴切。
只是,一路火花带闪电的不是电线,而是我的神经系统。
我回过神来后,一定是控制不住地呲着大牙、咧着大嘴笑了。
但我前世能与小志产生深深纠葛的那些特质一定是荡然无存了。
不然为什么他没有在这次偶遇的午饭中对我生出哪怕一丝额外的好感呢?为什么在后来得知我的心思后一点儿更深相互了解的机会都不给呢?
那顿午饭吃得我是心花怒放。我知道了小志的很多信息和故事。
他作为一个来自茶叶名种铁观音故乡——福建安溪的同学,一直生活在丘陵地带,没见过平原。于是,他第一次坐火车经过北方的麦地时,觉得简直太壮观了。
说实话,铁观音我听过,福建安溪是这种茶的故乡我第一次知道。
而作为从小在山东农村长大,天天看见一望无际的麦地或玉米地的北方姑娘,我看着小志描绘他见到广阔平原时的激动和发亮的眼睛,觉得其可爱度已经冲破食堂二层、三层的楼顶,像烟花一样升腾到外太空去了。
我还知道了,他和我一样,大一两学期都只拿到了二等奖学金,今年非常想拿到一等奖学金。
还有,他除了乒乓球校队也参加了别的一个什么我没记住的社团,但实际上他是为了能提高点综合学积分,并不是真心感兴趣。
这不是和我计划要干的一样嘛。那时我正筹划着下学期也找个不讨厌的社团参加一下,为了同样的功利性目的,虽然我本人更喜欢独来独往的自由生活。
我自己说了些什么一句也记不起来了。
这是我和小志一起吃的唯一的一顿饭。
平凡人没有预知未来的超能力,这件事告诉我,有机会得到这种超能力我也不要。
如果我知道那是此生与小志吃的唯一一顿饭,我可能只会一脸哀怨忧愁地定睛看他吃完,眼睛都不会舍得眨一下。
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