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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沐云的好项目!(四千字大章)

有出入而已。

当然,后期的伏地魔变了,变得偏执和自私,那也是灵魂被消灭太多的后果。

在最初时期,他的口号还是相当具有蛊惑性和魅惑力的。

否则他凭什么拉起那么庞大的一支队伍出来?

扯远了。

言归正传。

在当今这个时期,沐云肯定是不可能大量吞噬神奇动物的,但少量有选择地吞噬少部分神奇动物,还是有可能的。

“从这些神奇动物的能力来看,在它们身上,我至少都能获得一个lv·1的c级超凡能力!”

按照现在沐云从lv·0到lv·1需要一百万进化值来算,一个lv·1的c级超凡能力,直接就能为他省下百万进化值,或者大量的修炼时间。

沐云看了看自己的神属性。

神:d(9万5千/10万)

昨天的修炼,并没有让他的神属性突破d+层次,但距离d+层次已经非常接近了。

仅剩五千的熟练度,哪怕越往后越难,他神属性突破d+层次也不会超过三天时间。

“一旦到了那个时候,我的神属性就达到了和斯内普相同的层次了。”

当然。

这也只是神属性达到相同层次而已。

如斯内普等院长级存在,他们之所以强大,可并不仅仅只是因为他们强大的精神属性,还有他们修炼了数十年的魔咒!

他们耗费了数十年时间修炼出来的大量魔咒,真正将他们的神属性和混沌魔力的力量给发挥了出来。

这才是他们强大的关键所在!

沐云若是想要和他们相比,在这方面也不可能拉下太多。

“虽然我现在提升了记忆宫殿和神经元强化,让自己拥有了极其强大的学习能力,但想要在短时间内赶上他们估计也不容易。”

能够达到d+级别的巫师,哪一个不是天才级别的人物?

沐云现在的学习能力虽然强,但也未见得比他们强到哪里去。

他们几十年才积累下来的底蕴,你随随便便就想超越?

那也太不将他们放在眼里了。

“吞噬神奇动物,是我可以快速积累底蕴的手段之一。”

“而想要吞噬神奇动物,那就得需要大量的金加隆!”

沐云将自己的目光看向了哈利波特。

他当然不会直接坑对方的钱,拿去买神奇动物,他还没那么无底线。

他是确确实实准备了一个‘好项目’的。

在魔法世界,最赚钱的是什么生意?

魔药!

作为巫师们的必需品,这是永远也不缺乏购买者的生意。

作为必需品之一。

魔杖的单价虽然更高,利润率也非常可观,但一个巫师通常一生只会有一根魔杖,销售额很难升得上去。

同样的道理,飞天扫帚、魔法袍等等巫师必需品,通常也只需要一件、或者少量几件就足够了,不会多买。

说到这里,沐云不得不额外夸奖一句欧罗巴的飞天扫帚公司。

将一个类似于魔杖、甚至重要性远不如魔杖的普通出行工具,直接给卖出了花来。

什么光轮2000、什么火弩箭等等,一个系列一个系列地出。

性能上面未见得好多少,但外观上却很是花里胡哨,深得巫师们的欢心。

每次新品上市,就像是某水果牌子一样,割了一轮又一轮的韭菜。

“用营销品牌的概念,去营销飞天扫帚,这公司也算是开了魔法界的先河了!”

有一说一,沐云其实也对这玩意儿心动过。

这玩意儿制作难度不大,哪怕他自己不做,也可以找到大量替代者。

唯一的问题,就是要将这东西整得足够好看、足够酷炫。

这点上,有着远超当前时代审美的沐云,觉得自己肯定能弄出更好的。

在营销方面就更不用说了。

他看过一些这家公司的营销方式,在当前世界来说,确实还算是挺新颖的,至少能够吸引到小巫师们。

但要是和沐云相比······

呵呵!

他可是经历过未来互联网大爆炸的各种营销洗礼的!

随随便便拿一种出来,都足以碾压这个世界了。

可惜的是。

“这家公司背后有七八家纯血巫师家族的影子,甚至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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