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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买衣服

翌日。

金鹰商圈。

2011年这会儿,陵城还没有发展起来,能称得上是商圈的就只有金鹰这一片。

而之所以称之为商圈,不仅仅是因为这里有一家金鹰商场。

在金鹰后边,还有一条小街。

这条街上的房子都略显老旧,街两边开着两排小店铺,其中一大半都是卖衣服的,只是档次没法跟金鹰里面的比。

不......应该说是天差地别。

在金鹰后面的其中一家卖衣服的小店里。

此刻,俞文文正在一块由老板娘亲手拉撑起来的深色窗帘布后面试衣服。

穿上新衣服后,老板娘放下深色窗帘布,俞文文来到店铺里的镜子前,照了照自己。

镜子中,俞文文穿着一条黑色小脚紧身裤,配有一件印花图案闪闪发光的短袖,另外还穿着一双满是星星图案的白色一脚蹬板鞋,可谓精神气十足。

俞文文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感到很满意:

“感觉一般,老板娘,你再给我便宜点吧,再便宜点我就要了。”

“小姑娘,不能再便宜啦,你这整整一身衣服,还加鞋子,我才问你要了130,再便宜我就亏本了啊!”

“120!能不能卖?不能卖我就不要了!”

俞文文说着就开始脱鞋,佯装一副“不买也无所谓”的样子。

老板娘见状也是一阵无语,见过会讨价还价的,可真没见过这么抠抠索索的,原价近300多的一身衣服鞋子,被她腰斩也就算了,完了10块钱她还要再还个价?!

但做小生意的人都有一个讲究,这一大清早的第一单生意不能黄了,谓之“开门红”,讨个好彩头,不然今天这一整天都得黄。

最终老板娘只能无奈答应下来:

“行了行了,120就120吧,小姑娘你别脱了,穿走吧,这价钱卖给你,我真不赚钱,甚至还倒贴了你点儿。”

俞文文闻言一副沾沾自喜的模样,穿回鞋子,开始从换下的衣服口袋里拿钱。

她可是掐准了点来讨价还价的,怎么可能会被小店老板娘拿捏呢?

她知道生意人早上第一单不兴黄了,为此她特地提前一晚定好闹钟,一大清早就早早起床来买衣服。

俞文文之所以买个衣服都得整这么复杂,主要是因为她家里条件不太好。

虽说不至于像李雨桐家里那样那么困难,但也确实是比上不足,比下无余。

她家里面,一家三口再外加个超生的弟弟,挤在一间50平不到的小房子里,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吧。

之前俞文文跟黄书淇说的“大学要谈100个男朋友”这话,并不是随口说着玩的,她是真的这么打算的。

当然,她也是个有原则性的人。

找男朋友,第一原则就是得有钱,并且舍得给她买东西,其它都得靠后站。

前世,俞文文确实从大学开始,后来过了很多年这样的生活,她觉得是自己技高一筹,并为此一直沾沾自喜。

殊不知在人家有钱人的视角里,她不过就是人家眼里的一个“玩物”罢了。

俞文文前世大学毕业后就去了魔都,开始追寻她的“豪门太太梦”,只不过后来嘛......

人家豪门家公子哥又不是傻子,跟她玩玩就算了。

想嫁入豪门?

她也就只能做做梦了......

所以前世,以至于后来俞文文到了30岁以后......标准一降再降都没人愿意娶她,她又眼高手低不愿意好好工作,最终她真下......了。

魔都是什么地方?

全国上下多少名媛佳人汇聚于此?

俞文文就算在小县城里算得上稍微有点小姿色吧,到了魔都那也不够看啊。

如果非要分档次的话,在魔都的那些年里,俞文文的档次连黄书淇都比不上。

前世,俞文文把黄书淇忽悠去魔都,本来是想给自己找个伴的。

可后来见黄书淇更受人待见,她恨的牙都快咬碎了,简直悔不当初......

于是后来俞文文就开始和黄书淇玩脑子了。

这也就是黄书淇前世后来回老家的原因,玩脑子这件事情吧......黄书淇她玩的过谁啊?

黄书淇本来就一直不太聪明的亚子,前世要不是因为长期以来一直听俞文文各种“歪理邪说”忽悠,要不是俞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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