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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8章 二师兄的光辉时刻 三十

钱进在安排冻猪肉储备拍卖时,就已经动了手脚。_躌′4,看+书. +无.错-内·容-

他为了中饱私囊,私下里将低价储备猪肉拍卖给了同一个人,虽然表面上是若干毫无关联的公司从众多投标者脱颖而出。

低价串标在华夏可大可小,若是捂住了一辈子不曝光,那真是难以察觉,三五两也就打住了。若是不小心爆了光,上了秤,那可能一千斤都打不住。

竞得储备低价冻猪肉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贾文所属公司。

这里需要给大家普及下相关的部分法律。

一、低价串标的法律定性

根据华夏《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规定,低价串标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可能涉及以下责任:

行政责任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中标项目金额一定比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10%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1-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招标投标法》第53条)。?咸,鱼,墈\书? ?勉+废/粤^渎\

民事责任

中标无效,需赔偿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因串标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如重新招标的费用、预期利益损失等)。

刑事责任

若串通投标行为情节严重(如造成国家、集体直接经济损失巨大,或多次串标扰乱市场秩序),可能构成《刑法》第223条“串通投标罪”,最高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低价串标的常见表现形式

投标人之间“围标”

多家投标人私下约定,由其中一家以极低价格投标(“陪标”),其他投标人则故意报高价或放弃投标,确保“目标投标人”中标。例如:a、b、c三家公司约定,a公司以成本价60%报价,b、c报价高于a但低于合理成本,最终a中标,事后a给予b、c“补偿”。

投标人与招标人“勾结”

招标人泄露标底、评标细节或其他投标人信息,协助特定投标人制定低价策略;或通过设定不合理资质条件(如限制竞争对手参与)、量身定制评分标准(如过度侧重价格分)等方式,帮助串标者中标。

异常低价“陷阱”

投标人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报价(如货物成本价为100万元,却报50万元),中标后通过偷工减料、降低服务质量等方式弥补亏损,最终损害招标人利益。·w-e.n·x~u\e!t¨x?t-.*c`o\m.

三、如何防范低价串标?

(一)对招标方/采购方

完善招标文件

明确报价合理性审查条款(如要求投标报价需高于成本价的合理范围,或提供成本构成证明);

设定“最高限价”或“最低限价”(需合理,避免被质疑);

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分占比不宜过高,需结合技术、服务、信誉等指标),避免“唯低价中标”。

加强资格审查

核查投标人的关联关系(如是否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股东交叉任职等);

对历史投标记录进行分析(如某投标人频繁与其他投标人“巧合”报价接近)。

引入第三方监督

委托专业机构对投标报价进行成本测算,识别异常低价;

公开招标流程(如网络直播开标、公示评标细节),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监管部门

强化大数据监测

利用电子招投标系统,对同一项目投标人的ip地址、投标文件雷同性、报价规律等进行比对,筛查异常投标团伙。

严查关联交易

重点关注投标人之间是否存在股权关联、人员交叉任职、办公地址相同等“围标”特征,联合税务、市场监管部门核查资金流向(如“陪标”投标人是否收取“好处费”)。

加大处罚力度

对查实的串标行为,除行政处罚外,纳入“信用中国”等平台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国企招标等活动。

(三)对合规投标人

拒绝参与串标邀约,避免因小失大(一旦被查实,将面临罚款、吊销资质等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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