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虽好看,但是却留不住,又到了化雪的时候,离期末考试也不远了。不知不觉,凌轩在晓晓后桌也坐了有一学期之久。
自从凌轩坐到晓晓后桌,她就没有再过一天安生的日子,每天都能听到凌轩这家伙在后面发出各种悉悉卒卒的声音,弄的晓晓都要神经衰弱了。
每天一到上语文课,晓晓就知道凌轩这个大少爷该睡觉了,果不其然,不出十分钟就能听到他的轻微鼾声,声音不大,但是就像设置好的一样,直往晓晓耳朵里钻。等到睡醒饿了,这位大少爷又该要吃东西,然后晓晓便能听到像老鼠啃东西一样的咀嚼声,不是吃的饼干就是薯片,有时候甚至在上课往嘴里塞小块的干脆面,脆的晓晓为他捏了一把汗,真的一点也不避讳着老师。
他每天睡饱之后睡不着了,就要开始烦扰她取乐,时不时伸出他娇贵纤长的食指捅一下晓晓的后背,之后便能听到他清脆冰冷的声音“喂,有笔吗?”“不是这个,我要铅笔。”“喂,你低下头,我看不见了。”“喂,有没有觉得老师今天这个衣服穿的像一只土鸡。”......
见晓晓不理他,他也不气恼,依旧是天天嬉皮笑脸。
这天,晓晓在桌子兜儿里发现了一封情书,看封面,一个鲜红的口红印儿旁,写着几个烫金的小字“致凌轩”,晓晓的嘴角抽了一下,无语地摇了摇头,不愧是他的追求者,不好评价,俗气的很,一言不发地递到了后桌。
凌轩似乎并不意外,只是检查了一下封面,却发现并没有拆开的痕迹,他露出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一直都听说女生都很八卦,她怎么能忍得住都不偷看一下,本来还想捉弄她一下,她不仅对我这张帅脸免疫,甚至对这些八卦都一点不好奇,她真的是个女的吗。凌轩在心里嘀咕。
事实上,这封情书是他自己写给自己的,里面的信纸上只写了一句话“偷看的人是一只粉色小猪”,凌轩在放这封信的时候,已经在幻想着晓晓被戏弄时的表情,不自觉心情大好,但是后来的结果很打脸。
“你确定不拆开看看吗?”凌轩还是不死心。
晓晓打开书包给凌轩看,凌轩的脸瞬间黑了,早就知道她有魅力,没想到喜欢她的人比喜欢我的人多。包里大大小小十几封情书,各种封面的都有,倒是勾起了他偷看的欲望。
“这只是最近两天收到的,我自己的都还没空拆开,哪有功夫看你的。”晓晓说话间,眼睛至始至终都没有瞧他一眼,就仿佛他是空气,说完就继续干自己的事情了。
凌轩不服气,一个人在那气鼓鼓地生着闷气,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格外关注晓晓的一举一动,总是想获得她的注意,哪怕一个眼神,一句话也行,追他的女生多了去了,他还就不信了,还摆平不了一个刘晓晓吗?不过就是长的漂亮了点,如此冷漠,拒人于千里之外,有什么好的。
但是她咋对隔壁班的那个男生就那么温柔呢,叫什么,刘萧然,对,每次一见到他就高兴地像吃了屁一样,怎么对我就不理不睬,难道是因为我头发颜色太奇怪了,和他们这些好学生不一样吗?凌轩趴在桌子上想,此刻他死去的脑细胞不亚于做一道数学求导大题。这是他这个大少爷第一次进行自我怀疑。
回到家,他就给跑理发店去将一头银发给染回了黑色,晚上他老爸回来差点没认出他,一看他染回黑发,总算有了点学生样,激动的差点喜极而泣。
凌轩又嘱咐他老头给他买几身正经一点的衣服,一定要让他看起来像个好学生。他爸满口答应,但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太正常,这小子突然这么在意自己的外在,该不会是恋爱了吧。但是,要是有这么个女孩能让他儿子做出这种好的改变,他应该支持才对,便赶紧给秘书打电话安排了这个事。
凌轩爸打完电话,坐在沙发上倒了杯酒,一杯酒下肚,有些微醺,不禁想起来自己上学时候的一个女同学,他能有今天的成就,离不开那位女同学,只是那位女同学听说后来过的并不好,凌轩爸爸叹了一口气。
第二天,晓晓坐在位子上发呆,就看到凌轩趾高气扬,大摇大摆地走进了教室,觉得他今天看着倒顺眼不少,再仔细观察一下,发现他将头发染了回去,虽然奇怪,也并没有其他多余的表情,仍旧是熟视无睹的并不搭理他。凌轩看到晓晓看了他一眼,然后又继续看书了,心里非常生气,等我再改变一下出现在你面前,到时候你求着我,我都不会理你一下,凌轩暗自在心里直呼痛快。一整天,他都在气鼓鼓,决心成为刘晓晓高攀不上的男人,难得一整天都没有再打扰晓晓,只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