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院也偏向被告人想形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与其他强奸罪相比主观恶性较小2014 年,河南省鲁山县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与花钱买来的媳妇强行发生性关系,与其他强奸罪相比主观恶性较小”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进行了从轻处罚。……就算认定,也会给予以酌情从轻处罚。”
“什么叫形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啊?”成钰呸了声,“谁家的稳定婚姻关系是建立在拐卖上的呀?”
“牌坊村抓了那么多人,对于参与拐卖的,是一个都不能放过。但是收买妇女,被认为是地方陋俗,大多都从轻判了。”张国安解释,“要不然,一个村的人都被抓完了。”
这种村子,有什么延续意义吗?
成钰在心下腹诽,不过她知道这事跟警方没什么关系。她记得之前看过一篇统计报道,在裁判文书网检索到的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案件中,涉嫌强奸等罪数罪并罚的仅有 10%,缓刑适用比例却高达 65%。数据来源:从 665 份判决书看应不应提刑——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案件实证研究。类似数据较多,这里选用了样本最多的统计结果,部分地区文书中并罚比例甚至低至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