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温良提起规定,对方的语气强硬,“你这材料……”
“她是我亲妹妹,从小被拐卖了。”
“怎么证明?你有户口本吗?”
温良摇摇头,刘军在她们出生时,没有进行户籍登记,而自己又改名迁户,就算真拿了户口簿,也不能证明。
“我们有亲子关系鉴定报告,可以吗?而且她的尸体还没有火化,你们要求去哪里鉴定,我都可以去做。”
“这也不行呀,谁知道你比的是谁的样本。”他将那堆资料推了回去,“这个案子立不了。”
“如果是材料欠缺,请问有哪些需要补充或修改呢?”温良将资料摆好,“请您审核一下,看看哪些需要补充。”
“补充什么都一样。”业务人员扫了眼最上面放着的自诉状,又将资料推给温良,“她不就是个农村媳妇吗?家家户户都这样。被家暴就报警找警察,法院哪管得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成钰见温良还要请求对方看一看材料,忍不住上前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案件的规定,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怎么能说法院不管呢?材料有问题也应该是补充修改材料,怎么可以不让立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