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陌生的屋子里。”
“纯属狡辩,你这番话可有证人或者证据证明?”
胡充再次出言呵斥。
此时,曹钦一双择人而噬的眸子,紧紧盯住了胡充,恨声道:“你当真亲眼看着我用佩刀杀死了女子一家?”
“当然。”
胡充毫不迟疑地回答道:“我发现你杀人后,便招呼了邻居们。他们也都亲眼看着你提着滴血的佩刀,从死者房间走出来!”
“可我的双手根本就提不起刀了!”
曹钦脸上浮现出讥讽之色,说道:“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是,我不仅脚踝受伤,双手的手腕也受了重伤,根本提不起重物。之所以隐瞒,是不想让人觉得我是个废物!我身上的佩刀只不过是个装饰品而已,别说持刀杀人,握着刀,我连小孩子都打不过。更遑论以一敌四,杀人全家!”
此言一出,众人尽皆哗然。
突如其来的反转,惊掉了所有人的下巴。
不过曹钦的话很容易验证。
手腕伤势的大概时间段,有经验的医工一眼就能看出来。
围观众人当中,刚好有一个铸乡城知名的良医。
经过其一番查验,给出的结果是,曹钦手腕上的伤,确实已经有了几个月的时间。而且伤势颇重,肯定无法正常使用佩刀。
这下,连曹昂都有些目瞪口呆。
等他回过神来,便扭头看向了忽然变得很沉默的胡充。
而此时的胡充,早已面无人色。
道理很简单,如果曹钦说的是真的,那他胡充自然就说谎了。
为什么说谎?
其目的不言自明。
“主上。”
额头被血迹覆盖的曹钦,却不再管胡充,只对着曹昂轻声说道:“我一直想不明白,我与此人素不相识,无冤无仇,此人怎么会栽赃于我?在狱中思索良久之后,方才意识到,这可能跟我正在追查的一个窃粮案有关。我所有知道的东西,都已经写下来交给了县尉。直觉告诉我,这一定是个大案,请主上一定要小心。”
然后,他高声大喊道:“因我个人私欲,害人在前;又导致主上蒙受冤屈,清白受损在后。如此种种,可称不忠不仁,实在难以愧活于世。一命还一命,理所当然!”
说完,便径直撞向牢狱门前的石柱,自戕而亡。
鲜血再也遏制不住,在一片洁白的雪地上,雕刻出一朵艳红的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