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没有脸在村子里呆着了,就带着原身的女儿进了城。进城之后,原身靠着能说会道的嘴巴,找到了一份销售的工作,生活过的也不错。
带着女儿回村的时候,穿的光鲜亮丽,受到了很多人的追捧,也算是衣锦还乡了。
但是渐渐地,原身就不怎么满足于现在的生活条件了,她想要变得更有钱。再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原身接触到了集资这个东西。她想着要是一个人给她一千块钱,十个人就是一万,一百个人就是十万。
那她手中的钱就会越来越多,她把这个钱拿去投资。挣回来之后,把本钱还给别人,那赚的钱就都是她的。
这在原身眼中,就是每本的买卖啊!
但是她忘了,她只是一个文化程度较低,只有口才比较好的普通人罢了。她找人总共借了五万块钱,最后一块钱都没挣,把所有钱都搭进去了。
这对原身来说,就是一个惊天噩耗啊。
原身不知道该怎么还这五万块钱,给自己女儿留了五百块钱,就消失不见了。那些被她借过钱的人联系不上她,终于发现不对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