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归丁家所有。
宋舞霞粗粗算了算,一两银子一百文的利息,等于年利息百分之十,比现代的住房贷款贵多了。但在借贷合约中,她是乙方,她是鱼肉,他是甲方,他是砧板,她只能忍痛任他宰割。
双方在借条上签字画押之后,她偷偷细算了一下,第一年她需支付七千两的利息,加上一万两千两的本金,也就是说,十二个月后,她一共需支付给丁家一万九千两。以每三枚桂花糕赚一文钱计算,一年内她必须卖出五千七百万块……
这个恐怖的数字让宋舞霞一下子呆住了,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务!她急忙找上丁文长,希望他能高抬贵手,加个补充条约,承诺如果桂花糕的利润达到某个数额,能够给她一点返利。丁文长看了她一眼,只说了一句话:“反正契约还未请官衙盖红印,他可以当没这回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