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想见,会被绵绵打死。
呜,会被打也罢,他好想再见一次绵绵的笑容哦!
这件事后来变成"雷聿等于笨蛋"的范例,害雷聿欲哭无泪了快一辈子。
人不能健忘吗,不能脑子瞬间转不过来吗?
况且,若不是心里惦著绵绵弄得他又烦又乱的,他怎可能忘记此事?忘记绵绵跟他目的相同,忘记他们俩会在猪县官家相遇......
最让雷聿生气的是,他是为了讨好绵绵才说出实话,说他在猪县官府邸看见绵绵时,霎时觉得他与绵绵命中注定要在一起,三生石上锁姻缘,不离、不弃。
正确来说雷挚遇见绵绵的地方并非县府内,而是县府后的小门处,绵绵站在墙边一副准备翻墙的样子。
雷聿或许别的功夫上不了台面,但轻功了得,踏地无声是其专长。
再力口上绵绵正在做别的事情,完全没有注意到雷聿的存在。
他观察著绵绵的举动,发觉他并没穿上夜行衣,亦非先前常穿的女装。
一袭绛色长衫衬著他的月白肌肤,怎么样都似名翩翩美公子,而非......而非正在偷偷做坏事.不知该称为侠或盗的人。
但绵绵是侠或盗都无所谓,在雷聿眼中绵绵只是个很好看、很赏心悦目、会看到呆掉、他喜欢到想娶回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