笼内五颜六色的广式早茶。
面试要四十五分钟,算上往返公司的时间,两个小时都用不到。既然池易暄上回愿意借我,那么今天便不叫偷。我从衣柜里拿出上次那套西服穿上,将衬衣扎进西裤,又学着他的模样,对镜系好领带。准备就绪后,将装有简历的文件夹夹在腋下,走到玄关换鞋,余光从鞋柜之上的镜子里捕捉到自己的身影时,忍不住愣了一秒。
打理整齐的发、熨帖平整的袖口。镜子里的我会被人喜爱,是因为我穿着池易暄的衣服,因为我模仿他的一举一动。
丑小鸭偷穿人类的衣服,也许能够糊弄别人,池易暄却能一眼看穿我的本色;而我却无法看清他,就像我永远都不会知道他不喜欢吃奶油蛋糕。
我抬手摸着发胶涂抹过的头发,硬得像块饼,怎样都按不下最上面那一撮。突然有些后悔,觉得自己可笑又滑稽,不知道为什么偏要去凑这个热闹。人家给我面试机会,可能只是不想食言,说不定这会儿正在办公室里捶胸顿足地后悔他那天到底为什么要喝那么多酒。将应届毕业生挤破脑袋都抢不到的机会送给一个夜店里陪酒的男模,多么丢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