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哥,我爱你。
六年了,蓝墨水的痕迹被时间洗刷得黯淡下去。
我掐灭没抽完的半截香烟,回到客厅,从茶几上拿起一支笔,笔尖沿着六年前的字迹仔细描写。
我想用更鲜明的墨水写爱,却不知道要如何书写爱,才能让它显得生动。
池易暄在爱情里也显得生疏。我不愿去思考他是否因为我才选择了这座城市,是否因为我才学会抽第一根烟。
他的爱太沉重,将自己都压弯了腰,压进了急诊手术室。
我将明信片小心夹回钱包,拿起他放在茶几上的手机,疲倦地陷进沙发。
看了眼他的工作软件,消息一个接着一个,红泡泡好像永远也点不完。
打开微信,拇指拉动着消息列表,突然发现他给我的备注是“狗东西”。
妈的。我忍不住笑了两声。
又点开了他的相册。
他很少照相。高中时拿到第一部手机,这么多年来他的相册里也就存了一两千张照片,不少还都是工作邮件的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