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剩余十位战士聚集在乙骨附近,他们都见识过了肉刺触手的防御力。
想必血肉傀儡的防御力也不会太差,却被面前平平无奇的男子轻易戳穿肉体、
纷纷站在乙骨身旁,报以期望的眼神也许只有他能够解决眼前的怪物。
乙骨微微一笑,眼神之中带着些许坚定,拨开身旁围绕的众人直接撒开腿,润!
众位战士只是一个愣神,便跟着乙骨逃了起来,乙骨除了一条破裤几乎一身轻,却被武装越野跑三公里还快的战士直接超过。
从乙骨与战士的逃跑距离拉近,速度相当,齐头并进,到乙骨落单,只过去了不到十秒。
没有一丝意外血肉傀儡死死跟着乙骨,不是因为这个怪物记仇,而是他身边的目标太多了。
“你们跟我后面也没用,我也打不过。”
乙骨带着怒气说完这句话。
不是耻于这群人跟着自己一起跑,自己落到最后被怪物盯上,而是实在恨这个游戏给游戏主角残疾人的机制。
喂喂喂,这不对吧,我二十多点的力量跑不过几个喽喽。
与身旁逃友的战士,对比后显得太不公平了!
“勇士,只有你能对这个庞然大物造成伤害,你是全城市的希望了,带领我们战胜它吧。”
“不能在这战胜它的话,刚刚逃走的城民都会成为它的口粮。”
望向身后疯狂蠕动,利用数十只触手对地面不断用力,像划船一般把地面当成水加速,没有被体型影响的血肉傀儡速度反而很快。
没有停歇追上之前逃跑的民众确实不成问题。
战士们慢了下来与乙骨齐头并进的逃命,眼神中的坚定,散发的正气如同正午的太阳闪瞎了他的狗眼。
好好好,就他是阴沟的鼠鼠,其他人都是正气凛然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