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控制住以后押回国内,是关是杀,青云不管。
对在青云能够影响的地方,以安插人员控制,或者干脆收编为主,忽悠一个后,马上联系当地六扇门上门处置。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因此主动牵连进去的人,以实际金额大小判,保证没有一个冤枉的。
最关键是,忽悠团伙在拉人头过程中,会拉出一大堆有案底的前科外逃人员,它们或者是在国内犯了事,或者干了别的什么迫不得已跑出去。
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忽悠团伙,可以顺带把底摸透,然后找个合适机会送回来,内地拿了功劳也好给上面交代。
“如果单纯算经济账,确实划算,就是手段有些上不得台面。”
上面的评价很直接,尤其参与论证的一些人,觉得很解气。
“与其混乱不堪,不如出重拳打击,钓鱼就钓鱼,如果不是因为贪欲作祟,这些信息怎么会流出去。
光想想都刺激,当这些主动作祟的害人精,怀揣发财梦想以为到了贼窝,实际上压根就是测试场。
忽悠个把月几个月下来,成本花不了多少,却能有效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仅此一项功德无量,最起码也能在国内避免几十上百亿损失。”
可惜在公开层面,这么玩肯定不会被允许,上面也很难办,最后索性睁只眼闭只眼,只要没让抓到,就当存在即合理。
不过有言在先,真抓到了,除卧底以外,一律算同案犯。
李泽华也无所谓,他不仅想利用忽悠集团达成推广安全支付概念,还想趁机培育一支隐秘能打的队伍,将来还要集体学外语呢。(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