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
只知道营门口似乎出了什么大事,所有人都赶了过去。
刘乐的心,在听闻那消息后,便如被重石压住,下沉不止。
不妙!
他暗自揣度,白小泽那小子,莫非又给我捅了什么娄子?
思绪如飞,刘乐愈发坚信自己的猜想。
毕竟,白小泽在他心中的形象,就是那种随时可能惹出乱子的人。
于是,他们几人,步履如飞,内力涌动,迅速朝营地大门方向赶去。
转眼间。
刘乐与几名百长已经站在了营地的门口。
然而,此刻的营地门口,已经被人潮围得水泄不通。
人群中不时传出惊呼与议论,使得刘乐等人更是心生疑惑。
他们奋力挤开人群,目光穿过层层人墙,落在了空地上的那一幕。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白小泽那依旧清爽的身影。
然后,他们的余光被一些鲜艳的色彩所吸引。
那是黑色铠甲上的猩红,如血一般刺眼。
他们的目光顺着那猩红移动,最终落在了地上那数不清的头颅上。
那些头颅,每一个都瞪大了眼睛,脸上充满了惊恐。
仿佛他们生前见到了什么恐怖至极的事情。
只一眼,刘乐和几名百长的心便如被重锤击中。
他们认出了那些头颅的特征——浓密的大胡子,独特的小辫,以及那充满草原风情的五官。
这些是胡人!
“天哪!”
刘乐和几名百长无法控制地倒吸一口冷气,脸上满是震惊。
他们的眼中,反射出的是十八名身材魁梧的黑马骑士。
这些骑士浑身浴血,身上散发出的肃杀之气令人胆寒。
而他们的身上,竟然挂满了上百颗胡人的头颅。
阳光照耀下,黑色铠甲与猩红血色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幅惊心动魄的画面。
然而,刘乐和几名百长毕竟是从战场上走下来的勇士。
虽然这一幕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但他们很快便调整了自己的情绪。
刘乐深吸一口气,大声喊道:“白小泽!”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白小泽听到刘乐的问话,只是轻松地摊了摊手,然后按照早已准备好的说辞回答。
“这些都是我的朋友,他们来投军。”
“我们约好在溪北村见面,结果刚好碰到这队胡人要抢劫村庄。”
“所以,我就让我的朋友们把他们解决了。”
白小泽的语气轻松得仿佛只是在谈论今天的天气如何。
但在刘乐等人听来,这却是一种难以言喻的震撼。
什么叫“就把他们解决了”?
你们几个人杀了上百人,还说得这么轻松?
这是要气死我们这些辛辛苦苦在战场上拼杀的人吗?
刘乐和几名百长看着白小泽那风轻云淡的样子,心中五味杂陈。
出去一趟,带回上百颗敌人首级不说。
这表情,这态度,仿佛这一切都只是小事一桩。
哎!真是让人又气又恼!这个风头,都被他白小泽一个人抢去了!
当然,刘乐并不会真的生气。
毕竟,白小泽现在已经是他麾下的什长。
白小泽立下如此大功,他作为上司,自然也跟着沾光。
虽然他的功劳不会像白小泽那么大,但肯定也不会小。
想到这里,刘乐的心情顿时变得愉悦起来。
哈哈,看来我当初果然没有看错人!白小泽这小子,真是个不断给人惊喜的家伙啊!
当下,刘乐面庞上浮现出一抹媚笑,他挽着白小泽的手,对那十八名骑士高声呼道。
“哈哈哈,白老弟这刚刚被授予军职、爵位,紧接着又立下如此显赫的战功。”
“此时此刻,怎能不举杯痛饮,来,白老弟,还有各位英勇的兄弟们。”
“今日,我就将我珍藏多年的佳酿取出,为你们庆功!”
那几名百长望着白小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