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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何惧之有

“一千五,不能再低了,否则就不找你了。”侠老怒道。

我有剑笑道:“好吧!看在我们认识两年的份上,我就给你个友情价,一千五,按照江湖规矩,你先付一半。”

侠老一愣,道:“我觉得自己草率了。”

“你这种身份的人说出去的话犹如泼出去的水,怎么能说自己草率呢?”

侠老心说:“不错,要收回自己的话也不能这么快,何况这件东西对八荒宗确实很重要,即便我再不悦,再肉痛,也得先答应。”

谈好了价钱,侠老御剑而去,速度可比来时快了十倍,看得我有剑又一阵羡慕嫉妒恨。

眨眼功夫,老侠回到了八荒宗,莫嫣红迎了上来,问:“谈妥了?”

老侠叹了一口气,道:“一千五。”

莫嫣红瞪大了眼睛,道:“这么多,为什么不把他拉进宗门,然后将这件事当作宗门任务给他做,这样就能剩下这一大笔。”

“哎,这小子滑头得很,说先谈生意再谈加入宗门的事。”

“我去。”

“想来宝物的消息明日便会传到元城,肯定有人坐不住,而且黎阳城那边的损失不小,需要一个有实力的主事人,他明天上午出发后,你明天下午也出发,元城这边去的人必然跟着你,而且实力至少与你相当,你就借机绕一条远路,并且走得慢些,如此,这些人不会遇上他,可以给他减少一些压力。”

莫嫣红点头,但还是愤愤不平道:“就凭我们自己付出了这么多,这小子就不配拿这么多。”

侠老摇头一叹,道:“谁让现在貌似只有他能为我们做这件事呢?”

“嗯,话说回来,这小子真是个妖孽,估计如今在他的眼里,对手如果不是达到我们这样的实力,他都不带忌惮的。”

“是啊!可惜是个体修。”

“他没有任何一项修行天赋,面对斗气,武魂和灵气修士的时候,应该感受不到他们的斗气,魂力和灵力的强弱,可是我发现他能判断出对手的境界和实力,你说这是为什么?”

“我想他可能是通过对手的气血之力来判断对手的境界和实力。”

“气血之力,这怎么可能?”

“只要是个活人都有气血之力,而且一般修士只要不是生病或受重伤,修为越高,气血便也越旺,只是我们不精于此道,所以无法了解其中的奥妙,但是他是个体修,修的就是气血之力,在这方面应该有过人之处。”

“如果真是这样,还真有趣,只可惜这不是修行天赋。”

“所以,他虽然是妖孽,却是一个倒霉蛋。”

“侠老,你说对手有没有办法不与他动手就判断出他的实力?”

“我想没有,所以成为他对手的修士,如果修为不高,也是倒霉蛋。”

“为什么没办法事先判断他的实力呢?”

“主要是我们对气血之力不敏感,如果去感受他的气血之力的话,很容易将他看作实力最弱的修士,甚至直接当作凡人武夫。”

顿了顿,侠老道:“这小子肉身这么强,血脉绝对是个谜,如果被某些上界高人遇见,说不定会被抓去扒皮抽髓做研究,也算他幸运,生在了仙域。”

莫嫣红点头,忽然想到了什么,问:“你觉得他可能去一重天吗?”

“你想多了,一个连修行天赋都没有的体修,再妖孽也就风光这几年,怎么可能踏足一重天?”

莫嫣红不置可否地点点头。

我有剑自然不知道他俩对自己的议论,但是他料到八荒宗的宝物既然这么重要,侠老应该会有别的安排。

五日后,风和日丽,眼前便是黎阳城的城门。

那日,我有剑一回家便将自己的小窝搜刮了一番,结果除了三件换洗的衣物,两株干枯的灵草和一枚金币外就没有值得带走的东西。

不过当晚,他收到了侠老亲自送来的七百五十枚金币后,瞬间暴富了起来。

于是次日早上,他发了四十五枚金币买了一匹黑角马。

反正侠老只说不能骑飞行妖兽,又没说不让骑陆地妖兽,他现在是有钱人,怎么看都不该委屈自己。

角马是沧澜仙域大众化的一种交通工具,有点类似我有剑前世传说中的独角兽,只是角马额头上的角不过十公分长,更像我有剑前世世界的犀牛角。

他骑着黑色威猛的角马,穿着白色锦袍,背负一柄重剑,好一副美少年修士模样,交了入城费,进了黎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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