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什么名字?家住何方?本官如何确定你说的是实话?”
听到这里,妇人从身上取出一份文书。
“大人请看,这是遇到歹徒时,其中一位官爷想将民妇推下车自己抢马车逃跑,结果不小心摔下马车,这文书就落到了马车上被民妇捡着。”
妇人将那文书高高举起,站在前方的百姓,自然看见了文书上的内容,这就证实了女人的身份。
“民妇是临安县临河乡宋家庄的姜荼,在七日前的上晌,两位官爷拿出了这份文书,自称是从府衙来的,奉府尹大人之命请民妇和里长到府衙,给临安县黄静秋状告父亲黄炳天一案当证人……”
姜荼的声音嘹亮,在场的百姓听得清清楚楚,详细的信息也都对得上,没有任何让人钻空子的地方。
府尹大人沉声道:“既然你与别的案子有牵扯,那你这些证词,本官就不能相信,除非先断了黄静秋那一案。可现在,只有你一人到场,且你自身又有案子牵扯不清,所以你的一面之词本官也不可当做证言。”
也就是说,这两个案子互为前提了!
凭目前的状况,府尹都不能给两个案子定性!
孰料姜荼却高声道:“大人,我这里有证人,可以证明民妇和家中长辈真的在跟随官爷前往府城的过程中遇上了歹徒。”
说完,从围观的人群中就响起了一道声音。
“启禀大人,我可以证明这位姜娘子的话句句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