穴鼠。
比普通老鼠大了大约一倍。
它们二话不说朝我一拥而上,在我身上咬出了好几道伤痕,怒火中烧的我,仅是用手和脚就将它们全部杀死。
和老板娘说的一样,用脚就可以踩死。
我忍着痛,将三只穴鼠的尾巴割下来,装进包里。
但我忘记了一件事,老板娘告诉我过有史莱姆。
于是乎,措不及防的,我感受到了窒息感。
睁大的眼睛里全是蓝色,就像头浸在了蓝色水缸里一样。
我用力扯,但根本没有受力点,它在根据我的用力改变体型。加上我不断挣扎,我已经开始喘不过气了。
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
突然间,我想到了什么,因为不会用被我收好的匕首。
匕首!
我四处摸索,终于在感觉要昏迷的时候摸到了它,我快速拿起来划向头部,没想仅是一刀,那头上的史莱姆就化成了一滩水。
\"咳咳咳!咳咳咳!\"
我坐在地上不断咳嗽,好几分钟之后才缓过来。
整个空间,还在回荡着不知名的声响。
这个地下城,真的是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