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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肆部:纸醉金迷 第6章 荧惑守心

州里人们之称颂。后母常随薛修居官。

薛宣做丞相时,薛修任临菑令,薛宣接后母,薛修不送走。

后母病死,薛修去官守孝。薛宣说薛修守孝三年做不到,兄弟间意见不同,薛修守孝三年,从此兄弟不和。

绥和二年,汉哀帝即位,博士申咸给事中,也是东海人,毁谤薛宣不供养后母,不服丧,骨肉之情淡薄,前因不忠孝免官,不宜恢复列侯在朝。

薛宣之子薛况做右曹侍郎,多次听他说此话,贿赂客杨明,想让杨明伤害申咸之面目,使他不能居官位。

刚逢司隶缺任,薛况恐申咸任此职,便令杨明隐蔽在宫门外斫伤申咸,砍掉鼻唇,身受八创。

事情下达有司,御史中丞众等上奏说:“薛况是朝臣,父是原来的丞相,第二次封列侯,不辅佐国君敕予此爵。

他们骨肉相疑,怀疑申咸受薛修言来毁谤薛宣。

申咸说的都是薛宣行迹,众人共见,公家应听说过的。薛况知申咸给事中,怕他做司隶后举奏薛,而公然令杨明等迫近宫阙,拦劫创杀近臣于大道人众中,以此来隔断听觉视觉,杜绝论议之端,凶暴狡诈没有畏忌,万众喧哗,流传四方,与普通百姓忿怒争斗不同。

臣听说敬重近臣,为的是亲近皇上。

礼仪,过公门下车,见路马则抚轼,国君的牲畜尚且敬之(而况近臣乎)。

薛况首为恶,杨明亲手伤人,效果和用意具恶,皆大不敬。

杨明当重判,以及薛况都斩头示众。“

廷尉直以为“律文'斗殴以刃伤人,减罪判刑为戍边筑城,那些贼人以刃伤人加罪一等,与主谋斗殴者同罪'。

诏书不以诋毁欺诈成罪。

原来薛况因父被毁发忿怒,无别的大恶。施加诋毁欺诈,集小过成大法,陷入死刑,违背明诏,恐怕不是法律意思,不可施行。

圣王不凭怒增刑。

杨明判以受贿杀伤人,薛况与同谋者都因有爵减罪判罚流放边远地方筑城守城。“

皇帝拿此事问公卿议臣。

丞相孔光、大师空师丹认为御史中丞的议论是对的,自将军以下到博士议郎都认为廷尉是对的。

薛况终于减罪一等,流放到敦煌。薛宣牵连免官为庶人,回到原郡,死于家中。

翟方进父亲勤奋好学,曾为汝南郡文学。

翟方进十二三岁时,丧父失学,在太守府中做小吏,因生性迟顿,办事不力,常常遭到掾史辱骂,方进自感忧伤,就向蔡父问自己适宜从事什么职业。

蔡父对他的形貌非常惊奇,对他说:你有封侯骨,应当在经术这方面进取,努力研究诸子学问。

方进本来就讨厌做小吏,又听了蔡父一番话,心中暗喜,托病归家,辞其后母,欲到京师长安学习经术。

母亲怜其年幼,随他同到长安,纺绩做鞋供方进读书。

当时有一清河老儒胡常,和方进同样研究经术,官职比方进高,研究学问比方进早,但其名望却在方进之下,胡常嫉妒方进的才能,议论方进多有不敬之处。

方进知道后,每当胡常聚集诸生讲经时,就派门下弟子到胡常处提问疑难问题,记其学说,如此很久。

后来,胡常知道方进这样做是尊重谦让自己,心中非常惭愧。

之后在与士大夫来往之中常常赞扬方进,两人也成为挚友。

河平中,方进转为博士。

又过数年,任朔方剌史。方进做官不怕烦琐,所办政务均按条令执行,甚有威名。

几年后,翟方进任丞相司直。

在甘泉宫,方进弹劾司隶校尉陈庆,认为陈庆有罪未伏诛,却无恐惧之心,有损圣德,陈庆被免官。

按照惯例,司隶校尉位在丞相司直下,初授官,应该拜会丞相、御史。

如有朝会,应该居中,在食禄两千石的官员之前,同司直一起拜迎丞相、御史。

涓勋初任司隶校尉,不肯拜会丞相、御史大夫;朝会相见,礼节又傲慢。

路遇外戚成都侯王商,下车肃立,成都侯过后,才上车,礼节又极谦恭。

方进上奏弹劾涓勋,列举了涓勋上述情形,并指出:“涓勋不遵礼仪,轻谩宰相,低视上卿,诎节失度,邪谄无常,色厉内荏,有失国体,扰乱朝廷礼仪秩序。“

请求免去涓勋司隶校尉职位。

皇上认为方进所列举的皆符合律科,涓勋触逆礼仪正法,贬涓勋为昌陵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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