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多年最后跑去教小朋友画画混饭吃,平日只爱画画樱花、画画小狗小猫的她,生平连一次个展都没开过。
“要我祝福,等你们因为相爱而结婚,再来跟我讨吧!”
她己经尽量不去在乎谭越娶她的理由了,学姐还直白地拿她的痛处来戳,很伤人啊。
“为什么相爱才可以结婚?反正我年纪老大不小,谭越是个适当人选,我们又很相配,嫁给他没什么不好啊!”
罗维甄摇摇头,当年那个跟家人闹翻、差点为爱和小男朋友走天涯的十七岁少女,现在居然问她为什么相爱才以结婚!
“你们哪里相配?”被问得火大,挥笔差点乱了章法的大画家,语气其差地反问:“谭越喜欢的是文静小花朵,而你是道道地地的小野猫,到底哪里相配了?”
“维甄学姐!你……”
被说不相配,偏偏又无话可答,孙雅曼只能气呼呼地跑出画室。
可恶,学姐这样坏,她不要当她的模特儿了!
“没救的死小孩。”换作别她才懒得啰唆,竟然还敌对她发脾气,哼。
罗维甄扔下画笔,先去把手洗干诤,再从冰箱拿出两瓶啤酒,才绕到后院去看那只任性的小野猫。
“喏。”
坐在后院木椅上的孙雅曼看一眼罗维甄,伸手接过她的好意,有一搭没一搭地喝起啤酒。
春光融融,午后三点,柔和日光照得人暧心融,庭院草木扶疏,天空偶尔飞过几只孤鸟,两个女人边喝酒边哂太阳,倒也悠然惬意。
“谭越不知道你会喝洒吧?”过了好一会儿,罗维甄开口问她。
孙雅曼摇头。
“谭越不知道你偶尔爱飙个车?”盯着学妹寄放在她院子里的那辆火红色重型机车,罗维甄又问。
“我没提。”孙雅曼转头看着学姐回答。
“他也不知道你不喜欢穿裙子,一条牛仔裤走天下?”
学姐怪里怪气的声音太搞笑,害孙雅曼也跟着笑了。
“嗯,每次约会,我都穿非常淑女型的裙子。”她老实地招认,为了给谭越好印象,她真的很努力。
“牺牲很大嘛。”罗维甄转头瞧着孙雅曼,好看的柳眉淡淡一挑后,终于对她说:“好吧,恭喜你骗到一名老公。”
孙雅曼知道,这是学姐给她的最大祝福了。
“谢谢学姐。”她放下手中啤酒,开心地抱住她崇拜的学姐。
“好了,幼稚鬼,都几岁的人,还这样蹦蹦跳跳!”说归说,罗维甄倒是没推开赖在她身上的小学妹。
“高兴最重要,你就去尝尝当人妻的滋味吧。”
人生,有冒险才有乐趣。
比学妹更任性十倍的罗维甄,做过的疯狂事迹不知凡几,但她这个最没资格说教的人,末了还是忍不住提醒学妹:“雅曼,男人再娶,通常是因为太爱他的前妻;对谭越那个男人,你别抱太大希望,懂吗?”
罗维甄的母亲是谭越的表舅妈,她大学时和谭越又同是登山社社员,虽然他们差了好几届,但谭越偶儿个喜欢户外活动的学长毕业后偶尔仍会参与登山社的话动,他和赵若璃那一段,罗维甄比孙雅曼清楚太多。
就世俗标准而言,事业有成的谭越是个金龟婿,但在爱情的世界里,念念不忘前妻的他却不是个好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