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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三颗子弹

刘大白夜以继日地工作了三天,撰写了《觉醒》周刊创刊号的三篇文章:《劳工的胜利》,《他山之石》,《马克思学说概述》。

他的习惯与陈一清相似,都属于夜猫子。每当夜色浓稠、万籁无声之际,便是灵感泉涌之时。一写便是一个通宵,直写到天亮,这才放下笔,去卧室睡觉。

他去睡觉的时候,陈洁云刚好起床。

她梳洗完毕,第一件事便是去小院书房,把刘大白摊在书案上乱云飞渡的稿子,一张一张整理好,用毛笔蘸些剩墨,轻轻地标出页码,再排放整齐,让书案重新变得天倦云舒。标注页码的过程,就是她作为第一个读者阅读稿子的过程。

等她做完这些事情,陈一清那边也起床了。

她放下稿子,去给爹做早饭,陪着他一起吃饭。之后,爹出门去正始学校。她则回到小院书房,把砚台洗了,重新研墨,一遍研墨,一边静静地再看一遍刘大白的稿子。

等墨研好以后,她便开始誊写稿子。

她从小被父亲逼着练书法,临写欧阳询的《九成宫》。一笔一划,一撇一捺,一点一提,当时苦不堪言,似乎没完没了、无穷无尽。今日写“维贞观六年孟夏之月”,明日还写“维贞观六年孟夏之月”,后日仍写“维贞观六年孟夏之月”。这九个字她直写了一年。春夏秋冬一年四季交替,而她永远过的是“孟夏之月”。简直枯燥无聊透顶。

她从来不知道练这么难的欧体楷书有什么用。她从来没有体会到书法的乐趣。让她一直坚持写下去的唯一动力便是爹的微笑。每逢她写好一个字,甚至一个字的某个笔划,爹看了以后,就会变得很开心,一边说好,一边微笑。这个微笑会一直挂在他脸上,一天,或者好几天。那时候爹在外面有很多事情不顺利,整日眉头紧锁,似乎只有看见她把字写好才会开心。她为了能让爹高兴,只有硬着头皮坚持练《九成宫》。

一直到现在给刘大白抄写稿件的时候,她才终于明白自己的一手工整的欧体小楷有什么用。一直到刘大白拿起她抄写的稿子来,惊叹一声“好漂亮的小楷”!她才真正领会到书法的巨大乐趣。

她坐在刘大白奋笔疾书的同一把椅子上抄写稿子。写着写着,卧室那边刘大白起床的声音就会传到她耳边了。这时候,她就要放下笔,停止抄写,闭上眼睛,听他那边踢踏踢踏的走路声。

真是奇怪,连她自己也不明白怎么回事。她怎么会爱听他的脚步声?听得那么入迷。仿佛那不是走路的声音,而是美妙的节拍,仿佛雨打芭蕉一样动人。

刘大白洗漱完毕,穿好衣服,就要走去厨房自己准备早饭。

这时候,她的双脚就会发痒,从脚趾头到脚心骚动不安,恨不能立即站起来,跑去厨房,帮他做一顿早饭。可这是刘大白坚决反对的。“你是新女性。废除三从四德的旧礼教,先要从你自己开始做起呢。我们作息时间不同。我起得晚,怎么能麻烦你为我再做一次早饭呢?坚决不行。这是个原则问题。”

嘁!人家就想给你做顿早饭吃嘛。怎么啦?这跟三从四德的旧礼教有什么关系?嘁!我天天给爹做饭是旧礼教么?不是。那是因为我爱他。嘁!真是呆子。尽管心里这样想,可是她克制住自己,让身体纹丝不动,生怕自己若是真的去给他做早饭,会被他说成是封建思想的旧脑壳,不是新女性。

好不容易熬到刘大白吃完早饭。脚步声重新响起来,雨打芭蕉的节拍,从厨房向小院书房一声一声地传过来。渐渐地近了,很近了。她连忙拿起笔,伏案继续抄写稿子,装作她从未竖着耳朵听刘大白的脚步声,而是一直在抄写的样子。

刘大白见状会立刻放慢脚步,轻手轻脚地走进书房,拿起陈一清给他的资料,找个个角落坐下,屏住呼吸,静静地看,生怕打扰她。

这时候书房里安静极了,仿佛掉下一根针都听得见。偶尔响起更换稿纸或者资料翻篇的声音,犹如微风划过天空,吹得一片片树叶簌簌作响。

陈洁云抄写完最后一个字,把毛笔搁在笔架上,轻轻地吹一口气,说:“好了。”

刘大白放下资料,走过去,立在书案前,拿起她抄写的稿子看,惊叹一声“好漂亮的小楷”!

陈洁云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你又不是头一次见。每次都这样大惊小怪地干吗嘛?!”

“欧体楷书横平竖直,貌似简单。其实字字有法,法度森严,要想写好非得十年功力不可。这篇文章经你用这么漂亮的欧体楷书一抄写,一下子就变成好文章了。”

“你的文章本来写得好嘛!跟我抄写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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