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不是锦衣卫或东厂的人!可把小爷我吓到了!夏华暗暗地松了口气,继而又满腹疑窦,看这架势,这两个少爷是我的书迷?他们是怎么找到这里的?夏华稳住心神,向两个少爷和那个管家分别行了一礼:“还未请教三位是?”
管家笑道:“敝人姓王。”说完介绍那两个少爷,“这两位是我家的马三少爷和马六少爷。”他的声音似乎有点尖细,听起来怪怪的。
“哦,原来是马三公子、马六公子、王先生,失礼、失礼。”夏华再次向三人行了一礼,他当然不是喜欢卑躬屈膝,而是因为这里是京城,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京城遍地都是大-佬,不是皇亲国戚就是达官贵人,不是名门望族就是豪门世家,随便拎出一个都是现在的他万万得罪不起的,该缩头时就得缩头。
马三公子饶有兴趣地看着夏华,干笑道:“夏公子,我们都被你堵在门口吹了小半天的风了,也不请我们进屋里坐坐?身为读书人,这岂是待客之道?”
夏华赧然地对他的出租屋做了个请的手势:“寒室简陋,招待不周,还请贵客不要介意。”
马三公子大马金刀地迈步而入,马六公子也是昂首挺胸,王管家紧随其后,他们带的那些家丁跟着步入院子里,但没有跟着进屋,而是静静地站在外面的寒风落雪中候着,个个身姿挺立、目光锐利、面无表情,展现出只有训练有素的军人才会具备的军事素质,这也是夏华一开始误以为马三公子、马六公子、王管家是锦衣卫或东厂的人的原因。
跟着喧宾夺主的马三公子、马六公子、王管家进屋后,夏华轻轻地关上门,点上油灯,然后偷瞄马三公子、马六公子和王管家几眼,看得出此三人非富即贵,身上穿的都是用上等面料制作的华丽而精致的衮衣绣裳、锦袍棉袄,特别是马三公子和马六公子,肩上都还披着昂贵无比的狐皮大裘,腰间都挂着一看就知不是凡品的玉佩,此三人的气度也一看就知不是普通人,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一股高人一等、俯视他人的优越感。
马三公子年龄大概比夏华大十岁,五官清和平凡,鼻子有点大,估计是因为长期缺乏运动并且沉迷酒色,所以已经长出中年男人才有的啤酒肚,同时气血不足导致他面色稍有些灰白;王管家长着一张大众脸,皮肤白白净净的,像是平时保养得不错,身上隐约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阴柔气息;马六公子年龄跟夏华相仿,身型清瘦,皮肤比王管家还白净三分,但却长着一把早熟得有些违和碍眼的大胡子。
屋里只有书桌前放着一把椅子,马三公子自然而然地走过去坐下,马六公子和王管家站在他身旁左右,马六公子显得十分随意,王管家则显得毕恭毕敬,夏华想了想,面向马三公子坐在床边。
“夏公子,”马三公子看着夏华,眼神重新变得不大友好起来,“我今晚特地过来就是想当面问问你,为什么要写死阿红并且还让她死得那么莫名其妙?这段情节让我看了后真是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必须找到你本人问个明白!”他气势汹汹,摆明就是上门兴师问罪的。
哎,真没想到写书也会得罪人,怎么碰到这么一个书迷?得罪不起呀!比寄刀片更牛,直接找上门来了。萧峰误杀阿朱不是我写的呀,是金庸老爷子写的,我只是“文学的搬运工”,我跟你们一样希望萧峰和阿朱这对苦命人能双宿双飞、长相厮守、白头偕老、有个大团圆的美好结局,但是,谁让金庸老爷子非要写得这么虐心呢?我必须尊重原作者啊!
“这个…”夏华支支吾吾,“本书的宗旨就是‘无人不冤,有情皆孽’,是一部旨在刻画世间众生各种痛苦和造化弄人、身不由己地被命运支配的悲剧,萧峰误杀他的一生挚爱阿红,既能更增添本书的悲剧色彩,也能更对应本书的宗旨…”
“一派胡言!”马六公子越听越气,忍不住猛地一掌拍在书桌上,“首先,那个恶毒的马夫人诬陷段正淳就是带头大哥这段可以说是破绽百出!第一点,年龄对不上!段正淳不过四十来岁,三十年前雁门关之战发生时才多大?一个十来岁的毛头小子号令中原武林群雄?真是天大的笑话!第二点,身份对不上!段正淳是大理国镇南王,他又不是宋人,中原武林群雄会让一个外邦小国的人领导他们?第三点,武功对不上!萧峰已经跟段正淳交过一次手,段正淳武功虽然还算不错,但也只是准一流水平,如此身手,又有何德何能担当那样的大任?
其次,阿红在误以为她父亲段正淳就是那个带头大哥后,明明有多种更好的办法可以轻易化解萧峰和段正淳之间的仇恨,直接把话说开不就消除掉误会了吗?为什么非要用替父去死这种自作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