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弃?”
“不是的。”
“那么,是不敢?”
“为什么不敢?”
“谁知道呢……”他面带促狭。最近几天,真是难得见他如此轻松。我恭敬不如从命,打算跟他一起吃。
“怕我下毒?好吧,那我就先尝吧。”我搬了张椅子,坐在他下手。
一开始并没太多话。但气氛不尴尬。他显然饿了,大块朵颐。吃相谈不上斯文,甚至有几分粗野,啃骨头的时候,是直接用手抓的,吃完一块,抹抹餐巾纸,又抓一块。但你不会皱眉,相反心里会升起暖融融的气流,他的饕餮难道不是对你最大的奖赏?
并且,我喜欢他这副毫不掩饰的做派,哪怕他一辈子都混不成一个道貌岸然的上流人士,生长在粗糙质地上的生命力自有他的魅力。看他吃饭,我几乎要忘掉他最近的麻烦。
“你怎么光看不吃呢?”他抬起头,伸着油渍麻花的爪子。
“我想我根本抢不过你啊。”
“你没试怎么知道抢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