昀付了帐,把我送到地铁口。他开一辆黑色凯美瑞,很普通。他整个人也很普通,中等个子,偏瘦,五官周正,但还谈不上帅,西服不像是大牌,也有可能是不合身,穿不出端木那种风流倜傥的效果。他引我注意的除了谈吐的从容,还有抽烟的姿态,每一口吸得都很深,仿佛要一口气过足瘾。
我们的谈话并不似我想象的艰难。在停车场,他几乎是一眼就认出我了,虽然我们并没有在现实中见过面。他笑着迎上我,说,田晓苏,太难忘了。我说,化成灰也认得吧。他说,没错,就有那么铭心刻骨。
“不打不相识啊。去哪里?”我问他。
他指指甜品店,“那里吧,女孩子不都爱甜蜜的东西。”
深得我心。
我们在小小的甜品店坐下,四点多的光景,店里并没什么人。从外边过路的行人看来,我们头碰头,轻言细语,就像一对热恋的情侣。
他说他不怪我,我写的那篇文章他一直随身携带。说着真的就从公文包里取出几张A4纸,“它让我对过去反省。以前没有人那么系统地整理我的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