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改一下地名人名,让其更加符合国人阅读习惯即可,并不影响故事主题和剧情变化。
不过,圣地亚哥这个名字他并不打算的更改,牧羊少年的名字在故事中有着特殊的寓意。
一周前,牧羊的少年在朋友的介绍下去纺织店卖羊毛。
纺织店的老板有个女儿,他在看到那个女孩的一刻就深深的爱上了,甚至有种永远定居在小镇上的冲动,这就是他的天命!
这天早上,他决定打算去附近的小镇看看。
不过他很担心那个女孩会不会忘记了他,会不会有一个赶着更多羊的牧羊人,去向女孩求婚了?
他想起自己做过的梦。
为此他在镇上找到一个会解梦的老妇人,但老妇人的话说了跟没说一样,令他很失望。
他回到镇上的广场,坐着看书,一个自称是先知的老人坐了过来,先知告诉了少年他的一切,姓名,父母,来历……
这让他很敬佩,先知告诉他有一种叫做天命的东西。商店老板的女儿是不是他的天命?
先知说是的,但他指着广场上一个卖爆米花的小贩说,小贩也曾梦想去云游,但是他最终选择年复一年地攒钱,理由是卖爆米花的比牧羊人有地位,人们宁愿把女儿嫁给卖爆米花的,也不愿嫁给牧羊人。
这让男孩心中刺痛,女孩所在的镇上也有卖爆米花的。
于是在老人离开后,牧羊少年漫无目的地走到了一个港口的售票处,他知道自己只需要卖掉一只羊就可以到海峡对岸去。
海风越刮越猛,男孩知道他在习以为常和意欲得到的东西之间,必须做出抉择。
商人的女儿她并不像羊群那么重要,因为女孩并不依赖自己。
但羊群在失去了自己后最终也会习惯,正如他的父母习惯没有他的日子一样。
羊群,商人的女儿和广袤的大地,只不过是他在达成天命的途中留下的足迹。
踏上了游船,决心前往大海的对面。
抵达大洋彼岸的陌生国度,在这里牧羊少年被一个小男孩骗走了身上全部的钱,他开始在一家水晶店里打工,赚钱去往金字塔的路费,结果水晶店的生意越来越好,存了一大笔钱,还买了一群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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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他在这里能过得更好,但他依旧踏上了旅程。
……
程开颜写的很快,不知不觉之间,他已经快写完了。
故事中的牧羊少年在即将抵达金字塔时,遇到了一个美丽的女孩小法,这才是他的天命真爱,这一次他再次犹豫了,在术士的指引下再次踏上旅途。
最后的最后,他在历经千辛万险,看到了雄伟的金字塔,得知自己的天命原来就在自己曾经睡下,做梦的那个教堂里。
但他并不后悔,因为他知道,如果事先知道,他就看不到金字塔了。
他们很壮美,不是吗?
教堂里风刮了起来,他踏上了迎娶爱人的路程……
(全书完)
“噔噔噔噔……”
熟悉的下课铃声如约而至,程开颜继续整理着稿纸,将其按照顺序叠好。
过了一会儿,教室门被推开了。
“走吧!我们去吃饭,我请客。”
是刘晓莉,面色带着训练过后的红润与细汗,看样子连汗都没来得及擦就过来了。
“稍等。”
“这就是新的小说吗?”
刘晓莉看着桌子上这一沓稿纸,好奇问道。
在看过他的三部作品之后,刘晓莉清楚的意识眼前这个曾经被自己退婚的男人,有着怎样出色的才华与天赋。
可以说是始于退婚,敬于人品,陷于才华。
每每念及此处,刘晓莉总有种庆幸之感,但庆幸归庆幸,她更加清楚的意识到自己也需要有一番事业。
这也是她一直以来在舞蹈上投入巨大心血的原因,特别是和程开颜确定关系之后,江铃老师和舞蹈团里的姐妹们也都提到了这一点。
说她这么努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象太优秀,心里有压力了。
“嗯,要看吗?”
“太多了,明天再看吧,明天五一劳动节休息。”
刘晓莉摇摇头,拉着他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说。
教室门外,人头攒动全是下课的学生们。
“程开颜同志!好久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