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如意越是贬低自我,林为越是感觉危险。
这样的人物一旦结了仇,报复起来必定凶如洪水猛兽。
有那么一瞬间,林为眼中闪过了一丝杀机。
不过,有金错刀、秦凤冈等人在,金如意杀是杀不得。
好在林为身上背的债不少,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而且现在林为易容易息,不是那么容易就让人找上门来。
想到这里,林为便熄了那份杀心,抓起那把三光扇,把玩了一番,啧啧称赞道:“果然是高门大户家的孩子,手里的家伙就是上档次。你瞅瞅这扇轴,可是用万金不换的羽化青金打造的。
还有这扇骨,一根根的全是枯龙木。更夸张的是这扇面,非丝非绢,连小爷也瞧不出是什么宝贝。金大少爷,这把扇子得花不少灵石吧?拿在手里扇风驱蚊,一定极其好用。”
“也不值什么钱!卫道友若是喜欢,本少愿意双手奉送。”
说出这话的时候,金如意心头一直在滴血。
有眼无珠的蠢货,那是千年菩提叶!
耗费三千块上品灵石打造而成的极品法宝,岂止可以用来驱赶蚊虫,就是取你项上人头,也不费吹灰之力。
可是又能如何呢?
现在受制于人,别说一把三光扇,就是十把、一百把,只要能换回一条小命,金如意都心甘情愿。
金家,最不缺的就是灵石了。
“有道是君子不夺人所好,这多不好意思呀!”林为说着说着,就把三光扇揣进兜里了,连一丝犹豫都没有,显得十分的不好意思。
“还有这通天冠……”
“给你!”
“这六合靴……”
“也给你!”
“这银丝锦袍……”
“统统都给你!”
林为每说一件,金如意心里就要滴血一遍。
哪一件不是上品法宝?
哪一件不是价值连城?
哪一件不是精挑细选?
见过无耻的,没有见过你这般无耻的!
明明是抢,还要摆出一副君子模样,非得自己三请五让,才不情不愿收下来,真是做了婊子还要立牌坊。
“小爷就喜欢金大少爷这样千金散尽的土豪,一见如故,恨不得结为八拜之交。土豪,我们做朋友吧!”
面对金如意的盛情相送,林为勉为其难地接受了下来。
只见林为一双鬼手上下挥舞,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将金如意扒得干干净净,然后脱下自己那身破破烂烂的褐衣,换上了那身光鲜亮丽的行头。
鸟枪换炮以后,林为看了看身着白色坎肩纨绔的金如意,指着地上那身破烂说道:“有道是来而不往非礼也。今日受金大少爷厚礼,无以回报,便用这件褐衣回赠,还请金大少爷笑纳。
正所谓礼轻情义重,这件褐衣跟随小爷走过上百个春秋,已经穿出感情来了。金大少爷穿上以后,一定要爱惜珍重,洗涤之时务必轻柔舒缓,千万别伤了它。”
闻着那件褐衣散发出来的汗臭尘腥,金如意再也坚持不住,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林为大吃一惊,连忙问道:“金大少爷,这是何故?”
金如意抬手拭去嘴角的血迹,勉强称谢道:“见卫道友厚赠贴身重礼,本少无法控制内心的激动,只好吐血表明心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