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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就是当天我跟戴小雨本来是约在儿子幼儿园门口见面,后来我想了想还是决定直接在市纪检委门口见面。”

“等一下,约见面?你们之前就已经见过面了?”

“是的,头一天晚上我约她在幼儿园见面的。”

“有通话记录吗?或者聊天记录也行。”

“有的,不过是跟她妈的聊天记录。”

“你们见面的目的是什么?有没有发生过争吵之类的?”

“目的就是让她跟我一起去检举她的旧情人林希俊,过程中没有发生争吵,事情已经过去了,所以我们俩还算是心平气和的。”

就这样两人一个说,一个在笔记本上快速的记录,因为看守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只有一个半小时。

所以杨庭春必须在这有限的时间里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先搞清楚再说。

“就是说在第二天见面之前,你跟戴小雨已经见过面了,而且双方还达成了某种协议,约定第二天一起去纪检委检举是吗?”

“是的,差不多就是这样。”

“那我可不可以换个说法,你跟戴小雨没有达成协议,所以你怀恨在心,编造了一个理由骗她第二天去特定的地点,然后再买通面包车司机朱彪,对被害人戴小雨实施犯罪行为。”

这不瞎扯淡吗?刘轩听的额头上都冒了冷汗,赶紧说道:

“杨律师你可别跟我开玩笑了现在,我现在已经是草木皆兵了,经不起吓了。”

然而杨庭春一脸严肃的表情让刘轩知道他并没有开玩笑。

“现在最关键的点是朱彪,他只要一口咬定是你用钱收买他,甚至人家不需要说用钱收买这个理由,就直接说你指使他干的这事,你怎么办?”

“可是没有物证啊,光有人证有什么用?现在是法治社会,这种事不存在的。”

“你不要太天真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然而,如果有其他证据可以相互印证,并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也可以定罪量刑的。”

“而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属于证据之一,但不能作为独立的证据,人民法院是不会轻信口供的,以与其他证据佐证才能作为定罪的证据。”

听到这里刘轩已经有点慌了,他知道这个杨律师绝对不是单纯的为了吓吓他而已,而是真的有这个可能!

“那怎么办现在?照你这么说现在已经是死局了?没办法解了?”

“你现在要做的就是稳住嘴,千万不要自己不打自招了。”

“那没事,我怎么可能认没有做过的事。”

看刘轩这副不以为然的样子,杨庭春面色冷峻的提醒他说:

“你不要掉以轻心,警察审讯自有一套办法,大灯一照,连着几天睡眠不足,人的情绪就会变得很糟糕,思维也会混乱。”

“到时稍微用点审问技巧,通常嫌疑人不出三五天就会招供的,我还没见过心理素质能强大到硬撑几个星期的罪犯!”

“可是我没罪我招什么?”

“没罪?我再提醒你一遍,不要太天真了,你的事没有这么简单,能整到你的人也绝对不简单,好好想想吧。”

杨庭春的话让刘轩的心猛的一顿,是啊,对方下这种死手,会那么简单的就让他出去吗?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他刘轩有把柄被人家捏在手里,在有能力搞死他的情况下,他也一定会选择搞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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