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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荞第一次发现朱慕和万众之间的问题,是在开机发布会那天。他们两个在化妆间谈话的时候,他就和秦艾在门外小声交谈。
秦艾说自从宣布分手以后,朱慕的情绪一直很差,她说她觉得朱慕还是爱着万众的。那时他只是笑了笑,告诉秦艾说这些与他们无关,他们只要做好自己想做的事就可以了。至於那两个人,凭多年写作的经验和直觉,他知道他们不会这样简单的结束。
於是,他依旧照计划一边帮秦艾制造机会接近白皑青,一边暗暗观察着万众积累素材。在万众面前,他刻意表现的像是偶像剧中的男配角那样,完美到无懈可击,又跟她保持若有若无的暧昧。本来他是想看看万众会作何反应,想不到的是自己渐渐的却对她越来越好奇。
故事里的女明星,不是为了成名不择手段,就是可以为爱牺牲一切,可万众不同。她很贪心,哪样都想要也哪样都舍不得丢掉;她甚至当他是自己的朋友。
朋友!在这个圈子里这么多年,居然还相信有朋友的存在吗?但他却是真的开始对她狠不下心了。
然后他们去了青城,那天晚上秦艾找到他,欣喜万分的说朱慕喜欢的人是她。她好像已经忘记了自己接近朱慕的目的,好像和白皑青相认已经变得没有那么重要,在她的世界里就只有一个人,那个人叫朱慕。
他终於惊觉她已经对朱慕放入了太多感情,他那个总是怯生生很单纯的小妹妹,已经长大了。可是朱慕怎么会喜欢秦艾,同为男人,他看得出朱慕的眼神一直落在谁的身上。
心里明知道秦艾终究会受伤,可是他不忍心打破她的喜悦。只是却没想到,最后秦艾为了不属於她的东西,几乎变成了另一个让他都认不出的人。而万众,就跟他预料的那样,差点鸡飞蛋打一无所有。
而这一切,到底都是谁的错?
或者他不该带秦艾出来,或者他不该接近万众,又或者他不该参与他们的故事?不,这些都不可能!
坐在电脑前面,秦荞十指如飞的敲打着键盘。所有的遗憾曲折,伤心快乐,不过都是他手下的文字。他亲身痛过笑过,然后用心的传递给别人。
虽然,他也还记得小时候,那个逼着他一起玩过家家的女孩。女孩曾对他说:“哥哥,长大以后我做你的新娘好不好?”她问的时候,也许只是随口说说;可他点头的时候,却是伴随着一生的誓言。果然,凡事不能太当真。
最近倒是听说万众要回国了,已经在青城定居两年的他看着存在电脑里很长时间的那个文档,微笑起来。这本《万众瞩目》,就算是对他们那段时光的一个交代吧。
因为在家里宅了太久,感觉自己浑身上下都要生锈了一样,秦荞不得不决定去海边走走。
海边有很多小孩子,每个看起来都很可爱,可他却一眼就被其中两个小孩吸引住了。
小男孩正在堆城堡,小女孩捡了贝壳海草在旁边“做饭”。一阵海风吹过,她突然擡起头笑着对小男孩说:“老公,吃饭啦!”
欢姐
也许已经没有人记得,王欢曾经也做过演员,甚至还演过两次主角。可惜是运气不佳吧,她一直也没红起来。
在这行,红的自然有人追捧讨好,不红的就只好自己想出路,不然真的连饭钱都赚不出来。她就是比较可怜的那一类,为了糊口到处参加饭局,受过的委屈可以填满整个渤海。所以,每当听手下的艺人叫苦的时候,她总是不屑的笑笑。
拍几天几夜的戏就叫苦,那三陪之后却连个角色都混不上的人呢?被人抹黑炒作就不想活,那自己主动露点都没人愿意写的人呢?跟几个男人陷入感情纠葛就痛不欲生,那把心掏出来却依然被人视而不见的人呢?
王欢的过去,就是那样一本不堪的三流成人漫画。如果不是她脸皮够厚心够宽,如今坟上的草都得老高了。可她却依然活下来了,还活得风生水起活色生香。
和万众一样,她的贵人也是鹿海空;不同的是,她是真的被他包养过。
到底是怎么攀上的这根高枝,如今已经说不清,或许她只是恰巧遇上了那人最荒唐的一段岁月。他们不谈爱只谈钱,他甚至帮她抹掉作为艺人的一切,让她进自己公司带艺人;而她唯一要做的就是把自己脱光洗净然后躺在床上等他。
其实,一个月也就能见一两次吧,其他的大多数时间她都是空虚寂寞的。所以每次见面她都会很热情,使出浑身解数好让他离不开自己。后来连她自己都说不清,她是什么时候开始对他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