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尊:“留下来”
灵花:“悠悠的唱着最炫的民族风,让爱卷走所有的尘埃”
林尊:“我知道”
……
歌曲循环重复。
第1遍,大家都学会了抖手、抖脚和晃脑。
第2遍,大家都会唱了。
第3遍,大家都学会抢唱了。
而且往往抢的都是林尊的词,因为他的词最简单,最容易记。
电视机前的梦瑶,也跟着歌曲一起摇摆起来。
还跟着一起吼。
“我知道!”
“留下来!”
……
这时,一个大妈走了进来,看着自家闺女疯疯癫癫的样子,皱起眉头抿起嘴巴,十分嫌弃的道:“闺女,你这是咋了,让疯狗给咬了?”
梦瑶不满的扭头:“妈,你胡说八道什么?我正在跟我老公跳舞呢!”
大妈:“啊?”
“不是不是……妈,你误会了,我是说,我正在和我的偶像跳舞呢!这首歌曲怎么样,是不是很好听,很fashion?”
大妈跟着抖起腿来,满意点头:“这首歌不错,节奏感强,挺适合用来跳舞的,回头你帮我下一下,我拿去跟我姐妹们一起跳!”
“知道了,妈!我现在正忙,回头就给你下!”
可怜的梦瑶,还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己经答应下来了。
连续三分多钟,无论是现场的、还是电视机前的观众们,都嗨的停不下来。
他们太激动了,难以想象世界上竟然有如此好听的一首歌曲。
就这节奏、这旋律、这风格,还有这该死的土嗨感……
把他们拿捏的死死的。
让他们深深沉迷于其中,不可自拔。
如果硬要形容这是一种什么感觉的话:
“别问,问就是爱了!”
“再来一遍吧!”
“我们要唱就要唱得最痛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