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行为,李朴竟称在预谋时并未将孩子作为猎杀对象,只是在杀害孩子父母时,孩子不停大喊大叫,他怕被邻居听见,才顺手将孩子杀害。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没有丝毫的愧疚,仿佛那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对于碎尸的行为,他表示起初并未想到,后来为了毁灭证据,不给警方留破案线索,才做出如此残忍之举。他描述着自己碎尸的过程,语气平淡,仿佛在讲述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却不知他的每一句话,都如同一把利刃,刺痛着在场民警的心。
李朴的自白,让在场的民警们无不感到震惊和愤怒。一个人,竟为了一己私欲,残忍地剥夺了三条无辜的生命,其中还有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其行为令人发指。民警们看着李朴,心中充满了对他的厌恶和对受害者的同情。他们深知,这样的恶魔,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才能告慰受害者的在天之灵。
2016 年 6 月 14 日,西安中院公开审理此案。法庭内气氛凝重,仿佛空气都凝固了一般。受害者家属悲痛欲绝,他们的脸上写满了哀伤和愤怒。女方家属坐在旁听席上,泪水不停地流淌,嘴里喃喃自语:“我的女儿,我的外孙,你们死得好惨啊!”男方家属则紧握拳头,眼中燃烧着仇恨的火焰,死死地盯着被告席上的李朴。
西安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实施抢劫,致三人死亡,事后又将被害人分尸并抛尸,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十分严重,构成抢劫罪。
李朴在归案后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其为抢劫他人钱财,携带刀具入户作案,并对被害人连续施害,致三名被害人死亡,其中包括一名幼童,事后又将被害人尸体肢解并将部分尸块抛弃,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大,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因此,辩护人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未予采纳。
最终,法官庄严宣判:判处李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丧葬费、交通费共 83178.5 元。
听到这样的判决结果,法庭内一片寂静,随后,便是受害者家属压抑己久的哭声与悲愤的控诉声交织在一起。李朴面如死灰,身体微微颤抖,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恐惧与绝望,但一切都己无法挽回。他缓缓低下头,似乎在逃避众人愤怒的目光和正义的审判。
女方家属悲痛地说:“这个事情对我来说打击特别大,我无法承受。我的女儿和外孙,他们那么善良,那么无辜,怎么就遇到了这样的恶魔!这一年多来,我每天都活在痛苦之中,闭上眼睛就是他们的样子。”说着,泪水再次夺眶而出,泣不成声。
男方家属更是悲愤交加:“痛痛痛,痛死儿媳孙,恨恨恨,恨恶贼李朴。宣告他死刑我们比较满意,希望尽快执行死刑,让他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告慰我儿子一家的在天之灵。”他们的声音因愤怒而颤抖,每一个字都饱含着对李朴深深的仇恨。
这场审判,不仅是对李朴个人罪行的裁决,更是对社会正义的一次捍卫。它向世人宣告,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无论犯罪手段多么残忍,无论罪犯如何试图逃避,正义终将得到伸张。
在案件的后续调查与整理过程中,李朴那扭曲的人生轨迹也逐渐浮出水面,让人们看到了这场悲剧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
李朴出生于一个普通家庭,在他一岁多的时候,父亲便在一次斗殴中不幸被杀害。幼年丧父的他,心灵上早早地留下了一道难以愈合的创伤。西岁时,母亲无奈选择再婚,新的家庭虽然接纳了他,但那种缺失原生父爱的感觉,始终如影随形。
继父虽然对他并无虐待之举,但李朴内心深处,始终觉得自己与这个新家庭有着一层隔阂。在成长过程中,他逐渐养成了孤僻、自卑又敏感的性格。上学时,他对学习毫无兴趣,成绩一首处于下游,老师们的批评和同学们的嘲笑,让他越发自暴自弃。不顾家人的反对,初中未毕业他便执意退学,早早地踏入了社会。
辍学后的李朴,由于年龄尚小,缺乏一技之长,只能在家里无所事事地晃荡了几年。随着年龄的增长,在熟人的介绍下,他先后在长安区的多个地方当保安,网吧、游戏厅、正规单位都留下过他短暂工作的身影。然而,每份工作他都没能长久坚持,频繁地更换工作,使得他始终未能真正融入社会,也未能找到人生的方向。
几年前,李朴结婚生子,这本该是他人生重新开始的契机。然而,他依旧没有改变自己的生活态度,工作上依旧吊儿郎当,家庭收入微薄。妻子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