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争缴获
战争缴获,既是当时红军装备的主要来源,也是财政的主要来源。~1~8,5.t`x,t-.!c¢o¨m^红三军进入黔东后,国民党派遣4个师的兵力,对黔东革命根据地实施“围剿”。根据地军民与之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红军采取灵活机动的游击战术,组织大、小战斗近百次,几乎百战百胜。每次胜利都使红军增加了枪支、弹药等武器装备和财政收入。
1934年5月8日,红三军攻克彭水县城,消灭川军鲜少华1个营,缴获长短枪300余支,子弹余发和大量物资。当时的《川报》载:彭城于庚午被陷,……鲜营长及连排士兵、队员、民丁,多数阵亡,并拉去副委员长宁相如及绅商数十人,公、私损失数十万元以上。116日,红军攻下青塘园大土豪杨和顺、杨和亭的庄园,缴获步枪、手枪30余支,军用骡马8匹,谷子1000余担,肥猪2头。之后,红三军又攻下黔江县城,毙敌50余人,俘敌140余人,缴获步枪300余支,机枪5挺,迫击炮3门。同年8月,又攻取国民党松桃县永安区公所盘据的一个山洞,缴获3挑铜板,2挑大烟。数日后,红军又取得洪滩大捷,歼敌1个营,缴枪100余支,子弹6000余发。二战沿河,红军全歼杨畅时部,缴枪300余支,骡马6匹,夺回药材20余担,盐巴4000多斤,还缴获大批物资。8月14日,一战木黄,败黎刚团,缴枪150余支。8月30日,破杨卓之在倒马坎构筑的“40里防线”,俘敌70多人,缴枪30多支,获库粮多厅。每次缴获,除武器、粮食外,还有金银、元宝、鸦片、食盐和布匹。除武器、鸦片以外的其他物品,部分发给了当地百姓,部分留着军用。总之,红三军在黔东的战争缴获,累计折算成银元在百万以上,约占当时根据地财政收入的40%。
(二)没收
没收,既是黔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征收的特殊手段,同时又是财政的重要来源。20世纪30年代的黔东,落后、单一的农业经济决定财政来源的单一和困难。为了保证苏维埃运动的胜利,在接受广大劳动人民和开明士绅捐助之外,临时使用“没收”这种特殊手段。
所谓没收,就是用强制手段将土豪劣绅多年来靠残酷剥削和巧取豪夺敛聚起来的财物收归苏维埃政权所有。没收的主要对象:国民党军阀、官僚、土豪劣绅和反革命分子的财产,包括粮食、食盐、布匹、金银珠宝、枪支弹药、土地等等。
没收成果显着,据调查统计:在酉阳县南腰界,没收团防头子冉瑞廷、区长张云梯、地主土豪杨少光等10余家谷子余担,其他财物堆几大屋子;在德江泉口司,没收联保主任田维贤步枪20余支,谷子100余担;黔东独立师攻打邑梅时,将土豪劣绅吴二毛盐号全部没收,仅食盐就有近万斤;在印江县,打土豪145户,没收粮食余斤,银元2000多块,土布100多匹;在松桃县,打土豪52户,没收地主土豪稻谷10万余斤,银元、铜板20余挑;在秀山县,打土豪57户,没收食盐近万斤,粮食5万多斤;在沿河县,打土豪171户,没收粮食10多万斤,银元、铜板近30挑;在德江县,打土豪59户,没收粮食8万余斤,银元1000多块;在石阡县,打土豪100余户,没收粮食20余万斤,银元多块;在江口县,打土豪76户,没收许多粮、油、盐、布。
没收的财物,当场拿出部分救济贫苦百姓,剩余部分,统一造册,上交财政。
(三)征发
征发,是财政征收的一种临时措施。征发的对象是根据区域内没有血债的富户。实行征发政策的目的,是为补充群众基本生活和革命战争需要,抑制富农发展。¨比-奇¨中*文\蛧^ ,醉¨鑫¢彰′劫`埂^辛,快/这项工作是从1934年夏开始的,但实行的时间不长。征发数额限制在征发户经济实力一定比例之内,总是留有余地。征发后还发给被征发证,不允许重复征发。征发工作由苏维埃政府组织进行,所得钱粮全部列入财政收入。征发对象印江县南克富户张华宣回忆:“苏维埃政府来通知,征发我家大洋30块,我们如数交纳后发给我‘征发证’,此后再没有被征发过。”苏维埃政府在酉阳县南腰界,一次征发几十家富户,获稻谷上千担,一下子缓解了红军粮食困难问题。
(四)打给养和捉“肥羊”
打给养,是苏维埃筹集财政的主要手段之一。打击的对象是苏区以外的土豪劣绅。一般步骤为:没收委员会派人到苏区以外百里之内的白区侦察,然后确定打击目标和时间,由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