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落笔沉稳,不再是方才与人斗字之时的狂草,而是端正自如的正楷。
无他,他早便听闻林长卿写的一手好楷书。那么如今既然遇上了,他就一定要在林长卿最擅长的地方堂堂正正的胜过他!
然而林长卿却不疾不徐,静静地等待蒋兄放下笔,这才施施然的执笔落墨。
笔底生风,一挥而就。
竟非是正楷,而是行草!
而字迹落在纸面上,墨迹未干,却已经觉察出其中许多神韵。
林长卿的字,似乎并非是简单的字,而是将整个人的精气神都灌注其中。他一身风骨,一身气度,尽数凝聚在这简单的四个字中。
——心无旁骛。
蒋兄看的一时之间有些呆滞,旋即才连忙出口问道,“你……你竟未曾写正楷!”
林长卿轻轻摇了摇头,“是蒋兄误会了,正楷是我惯常用的笔法,只是,却并非是我最为擅长的。行草潇洒,我甚为喜欢。”
说着,他再度抱拳,轻声道,“心无旁骛,方能笑傲人生。蒋兄,是你的心乱了。今日,承让了。”
说完这话,林长卿便不再桌前再多停留,而是直接出了人群,去找孟佳佳。
围观的众学子直到这时,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是林长卿胜了。
当即,随着王子澹的一声,“长卿胜了!书院胜了!”
场面这才热闹起来,一人一句的夸赞,几乎要将林长卿捧上神坛。
而林长卿却已经站在孟佳佳面前,一双眸子看着孟佳佳的眼睛,等待着她一个人的喜欢。
孟佳佳当即也道,“相公的字,好看的很,佳佳素来喜欢极了,心向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