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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抬头之间,茉莉看见我,怔了片刻,说:万小姐。她眼神里噙着一些隐忍,这样的女子,是聪明的。
阮总在么?
哦,他出去了,你等他一下么?
不了,我来送书,能不能找几个人帮着把书搬上来?
从走廊的窗子,茉莉张望了一下,把我带进办公室,递上一瓶纯净水后,打内线电话张罗人搬书。对我做了一个歉意的表情就忙去了,我不想一个人呆在别人的写字间,遂出来走走,路过我曾经呆过的写字间时,腾然间便想进去看一眼。
正要敲门,门却开了,一个高高的男子望着我举着的手指,有一丝惊诧:小姐,你找人吗?
没呢,只是想进来看看,我曾在这间房子呆过。
他拉开门,很绅士地做了一个欢迎的手势:欢迎故地重游。
他像一截高高的电线杆,树立在房间中央,锐利的眼神里透着一丝顽皮,模糊着隐约的熟悉,它致命地在脑袋里钻来钻去,但是,我想不起……
房间的摆设换掉了,完全的男人是男人的颜色,电脑桌连着写字桌,是阔大的,像半张床,金属灰色的联想电脑。
我的那张电脑桌上堆积着一些资料。
他依着桌沿,双臂抱在胸前,眼睛跟着我的视线走,
我摊摊手:都说物是人非,这里是物非人也非了。
有苍凉感吗?
没有,本不是我的地方,暂时借用而已。
他笑了笑,递给我一杯水,我们依在桌子沿上聊天,想多年的街坊,蓦然间相逢,一种稔熟的感觉在彼此间穿梭。
他叫罗念庄,在英国留学,刚回国,阮石是他父亲的至交,他来是见习一下市场的,并不属于阮石公司的员工。
我们东一下西一下地扯,从伦敦的绅士扯到我的朋友去英国留学,与英国男孩子同居后误以为就是恋爱了,结果,某天男孩子收拾起行李很是平常地跟她说再见时,她张着嘴巴说不出话,只会哗啦哗啦地流眼泪,差点把英国男孩给淹死。
罗念庄托着杯子乐:后来怎样了?
后来吗,我的朋友用眼泪把英国男孩冲掉了。
包里的手机响了,是杂志社司机,告诉我书已经搬完了,问我是不是现在回去。
我说好吧,我马上下去。
合上手机,看见罗念庄的眼里有一些恋恋的,似乎聊得未曾尽兴。我说:楼下车在等我呢。
罗念庄做了个表示理解的表情,冲过拉门时塞给我一张名片:跟你聊天很愉快,能把你的电话留下吗?
我喜欢这个眼神干净的男子,我从不使用杂志社同意印刷的名片,在一长串的单位地址后面加上自己名字,活脱脱就像在一件衣服上打上品牌标签,而这些标签,除了张扬一些人的虚荣之外,什么都不是,我宁愿不厌其烦地撕本子,在上面写下自己的名字,虽然我的字,很丑陋,但,它是仅仅属于我的痕迹,罗念庄捏过去那张写着我的名字和电话的纸条,一字一句地念:万禧,3875178。
车转弯时,看见罗念庄跨在走廊的窗户上,朝这边摆手。
回办公室不久,主编过来问有没有拿支票?
我莫名其妙:跟谁拿支票?
主编的脸刷拉沉下来:你怎么连这点常识都没有,送书的同时结算最后一笔赞助费嘛,阮总也没提?
我委屈:你又没跟我说还需要我去拿支票,阮总不在公司。
主编的灼灼气焰消下去一点,可能感觉自己态度不太好,转而找台阶下,自言自语说:哦,我没跟你说拿支票的事,我糊涂了。
其实,我知道,主编的心,现在是七上八下的几只桶正直晃荡呢,以往,杂志社撞到过几次这样的事,杂志出来后,赞助商千般挑刺万般找毛病地拒绝付剩余款项,杂志社只能哑巴吃黄连。
我到阳台上偷偷给阮石打电话:剩下的款你再不拨过来,我们主编的心脏病就犯了啊。
阮石说他正在市里开行业会议,晚上可能要统一住酒店,问是不是可以改天?
我说:这事跟我无关,我纯粹是多管闲事,看你的方便吧。
本想跟主编说一下的,拿起内线电话,拨完号码又放下了,吃文化饭的人,个个都是是非篓子,场面上冠冕堂皇,背地里满肚子男盗女娼的也是为数不少。
无事还生非呢,何况已是有事,飞言流语更是便